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含畜牧業、漁業,下同)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含畜產品、水產品,下同)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
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
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市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推動全市農業標準化生產、農業機械化發展。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畜禽養殖、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組織擬訂農業地方標準。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
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畜禽良種、飼草草種、漁業苗種、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種畜禽管理、毛皮動物養殖、奶畜飼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醫器械、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工作。擬訂全市
動物疫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指導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毛皮動物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養殖、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控
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市農業植物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農業植物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工作。參與擬訂
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二)負責農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國家、省、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並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三)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四)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六)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擬訂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持標準,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譜寫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棗莊篇章。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
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領導分工
局長:王濤
徐存震(局黨組成員、市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心主任):主持市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心工作,協助陳廣良同志負責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農村合作經濟和農民減負工作。分管人事科、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離退休幹部科。
許公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陳廣良同志負責黨的建設、
黨風廉政建設和
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農業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和群團工作,聯繫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分管辦公室、農田建設管理科、機關基層黨組織、市良種場、市棉種場和市農村綜合開發服務公司破產工作。
張曉亮(局黨組成員、畜牧獸醫局副局長):負責畜牧業、漁業和動物防疫工作。分管畜牧與漁業管理科、動物衛生科、市畜牧漁業技術推廣中心。
宋兆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農產品品牌建設、農業信息化、農業機械化和招商引資工作。分管鄉村產業發展科、種植業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市農業農機技術推廣中心。
劉陵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陳廣良同志負責財務工作,負責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建設、鄉村產業振興、農業扶貧和農業保險工作。分管計畫財務科、發展規劃科、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趙月峰(局黨組成員、畜牧獸醫局副局長):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分管法規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張瑞剛(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陳廣良同志負責鄉村振興工作,負責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態環保、農業農村宣傳和新聞發言工作。協助陳廣良同志分管市委農辦秘書科,分管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科技教育科。
甘小華(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重慶市豐都縣委組織部選派來棗掛職鍛鍊,協助張曉亮同志負責畜牧業、漁業和動物防疫工作,協助劉陵恆同志負責農業扶貧工作。
凌利(正縣級幹部)、李良(二級調研員)、劉廣偉(二級調研員):負責局重大課題調研、重點工作督導檢查等工作。
仝慶強(四級調研員):參加“萬名幹部下基層”工作。
俞守文(四級調研員):協助許公瞻同志抓好相關工作。
王倩(四級調研員):協助徐存震同志抓好相關工作。
荊敏(四級調研員):協助宋兆耀同志抓好相關工作。
孟凡來(四級調研員):協助劉陵恆同志抓好相關工作。
朱振華(四級調研員):協助張瑞剛同志抓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綜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除上述分管工作外,根據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農業扶貧、信訪維穩等工作“一崗雙責”要求,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廣良同志對全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農業扶貧、信訪維穩等工作負總責,其他班子成員在分管的職責範圍內對以上工作承擔各自的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科。
(三)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四)發展規劃科(掛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牌子)。
(五)計畫財務科(掛市農業保險辦公室牌子)。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掛市場與信息化科牌子)。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
(八)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掛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牌子)。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十一)種植業管理科(掛農藥管理科牌子)。
(十二)畜牧與漁業管理科。
(十三)動物衛生科(掛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牌子)。
(十四)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十五)農田建設管理科。
離退休幹部科。
機關基層黨組織。
直屬單位
市農業農村局下轄1個代管正縣級事業單位和6個
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
市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心(正縣級,市農業農村局代管,掛市農業
農村綜合改革試驗區服務中心牌子)
市農業農機技術推廣中心(副縣級)
市畜牧漁業技術推廣中心(副縣級,掛山東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棗莊市分校牌子)
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副縣級)
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副縣級)
市良種繁育場(正科級差額事業單位)
市棉花原種繁育場(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