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審計局

棗莊市市中區審計局是棗莊市市中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棗莊市市中區審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市中區審計局
  • 主管:全區審計工作
  •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審計工作的法律
  • 負責制定:我區審計相關規範性檔案
主要職責,職能股室,辦公室,財政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經貿審計股,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負責制定我區審計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情況;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負責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負責向區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並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負責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並負責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被審計單位和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區屬國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企業、區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區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委管理的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區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指導全區審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局主要領導的日常工作安排,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有關綜合性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管理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等項事務;組織實施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後勤服務保障、機關值班安排、衛生檢查、來訪接待、車輛使用、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編髮審計信息;承擔局舉報中心的工作;負責區審計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工福利、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和外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審計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擬、修改和報批,辦理有關部門協調工作;負責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組織對全區審計業務和社會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查和覆核各股室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負責承擔局機關受理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督促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業務科室,落實審計建議、審計決定執行的工作;負責辦理審計移交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負責審計機關的法制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承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財政審計股

負責擬定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區國庫辦理區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區財政局、區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審計項目和工作任務。

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區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區人大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負責審計區政府農業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和扶貧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各鄉鎮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和扶貧等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負責審計區政府社會保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各鄉鎮、街道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審計項目和工作任務。

經貿審計股

負責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和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對區屬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境外企業的審計工作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區外資運用審計業務;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審計項目和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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