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嶧城區城鄉水務局

棗莊市嶧城區城鄉水務局是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關職能,機構設定,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水務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水務法治建設工作,擬訂促進全區水務發展的政策,參與擬訂城市供水排水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信貸、稅收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務規劃。
(二)負責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擬定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以及重要區域和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指導開展水資源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區水務行業城鄉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回用方面的工作;指導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水務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參與對水務改革發展成效考核;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水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區級水務資金和水務國有資產(國有企業資產除外)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區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務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河岸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協調落實、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相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鎮(街道)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協調與落實南水北調工程運行及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實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設。
(八)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工作;牽頭做好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
(十)負責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法規,編制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組織查處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調處鎮(街道)間的水事糾紛,受區政府委託調處區際間的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二)負責全區水務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重大水務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指導水務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務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提出意見,指導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式報批並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機構設定

辦公室、工程規劃建設股(掛安全生產監督股牌子)、河湖管理股(掛河長制工作股牌子)、城鄉供水排水股(掛農村水利股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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