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區有關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指導工作,分析並依法發布相關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建立全區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台兒莊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違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負責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區反壟斷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按照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實施反壟斷執法。
(六)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區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採集、核准、預研判和預處置,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預防和處置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承擔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藥品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的監督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二)負責全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經營的監督檢查和處罰,以及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市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區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市地方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區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七)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承擔推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宣傳應急工作室、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室牌子)
職責:負責文電、會務、調研、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考核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統籌協調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貫徹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信息化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二)人事工作室
職責: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工作室
職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以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或者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查處工作。承辦本級行政執法重大案件審核工作。承擔對本單位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市場綜合規範管理工作室
職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負責擬訂全區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全區市場秩序及流通領域化肥、農膜、農機質量抽檢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依法查處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成品油生產行為,負責查處有證無照成品油經營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推薦國家級、省級、市級“守重”企業,組織公示區級“守重”企業;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負責指導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
(五)公平交易工作室(掛反壟斷工作室、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室牌子)
職責: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的措施辦法,按照委託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配合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實施反壟斷執法。組織指導全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組織實施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全區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協調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承擔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六)信用監管發展工作室(掛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工作室、註冊登記指導工作室牌子)
職責: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配合省、市市場監管局做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建設、管理和協調套用。組織指導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承擔本局登記企業的信息公示並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方面行為。
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相關工作。承擔推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在區委組織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指導下,負責指導各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機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組織指導全區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區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違反登記註冊法規、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註冊登記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機關交辦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室(掛申訴舉報受理中心牌子)
職責: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諮詢、申訴、舉報處理工作(含網路諮詢、申訴、舉報);負責對申訴、舉報事項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覆,以及統計、分析、發布申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指導棗莊市台兒莊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八)質量標準和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室(掛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室、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室、標準計量工作室牌子)
職責:組織實施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承擔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以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調查重大質量事故。承擔區質量強區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負責區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承擔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區級監督抽查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指導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政策措施。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評估,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市、區地方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承擔區級地方標準立項、審查、編號、批准發布工作。組織開展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食品產品標準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承擔全區統一法人和其他組織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組織指導查處標準化有關違法行為。配合做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工作。承擔區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擬訂全區計量技術規範、檢定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以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室
職責: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室(掛食品安全協調工作室、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室、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室牌子)
職責: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食安棗莊”建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鎮(街道)相關工作。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鎮(街道)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分析掌握全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鎮(街道)相關工作。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鎮(街道)食品攤點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或者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監測、風險監測和風險交流,承擔風險預警有關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分析掌握全區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鎮(街道)相關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分析掌握全區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鎮(街道)關工作。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全區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鎮(街道)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室(掛藥化監督管理工作室、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室牌子)
職責:承擔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查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藥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實施零售、使用環節問題藥品召回制度。負責制定全區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督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計畫;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安全風險評判和風險交流;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綜合整頓治理;依職責承擔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監督管理職責。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組織經營環節的現場檢查,組織指導相關問題產品處置。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
負責全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以及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二)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工作室
職責:組織實施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質押、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有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區智慧財產權戰略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布制度、全區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科技項目,提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指導科技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組織全區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承擔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下屬單位
(一)台兒莊區市場監管綜合服務中心
職責:(1)承擔指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發布消費警示,承擔消費者維權、調解等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為個體私營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法律、融資、人才交流等服務,服務個體私營經濟發展。
(3)建立和保存台兒莊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4)進行量值傳遞,執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任務。承擔仲裁檢定、計量標準考核等計量監督管理的技術支撐工作。
(5)承擔區市場監管局商品量、眼鏡質量、能源計量監督管理的技術支撐工作。
(6)完成區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台兒莊區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職責:(1)承擔全區藥品、食品的質量檢驗、檢測、質量仲裁以及相關科研培訓等技術支撐工作;開展食品、藥品標準化管理工作。
(2)承擔工業產品質量、纖維及其製品質量、食品安全的監督檢驗等技術支撐工作;提供公益性技術諮詢、業務指導服務;承擔市場監管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3)完成區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台兒莊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中心
職責:(1)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2)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提供支持保障;促進專利創造能力提升,開展專利創造資助有關事務性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的分析評議與產業導航。
(3)承擔智慧財產權法律和維權服務等相關技術支撐工作;提供智慧財產權維權智力援助和資金援助;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合作和交流、人才培養的輔助工作。
(4)完成區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陳學超:台兒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延軍:台兒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主辦。
李福建:台兒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三級主辦。
陳永: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區市場監管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七級管理。
張茂國: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四級主辦。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