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棒球的起源
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項目。它在國際上開展較為廣泛,影響較大,被譽為“競技與智慧的結合”。在
美國、
日本尤為盛行,被稱為“
國球”。
根據美國有關專家多年來的考據認為:棒球運動源於英國的板球(Cricket也稱圓場球rounder)。1839年,美國人竇布戴伊(Doubleday)組織了第一場與現代棒球運動十分相仿的比賽。
棒球的改革
1845年,美國人亞歷山大·喬伊·卡特賴德(Alexander Joy Cartwright)為統一名稱和打法,制定了有史以來第一部棒球競賽規則。規定的場地圖形和尺寸至今仍沿用,並正式採用了棒球(Baseball)這一名稱。其中多數規則條文迄今仍繼續使用,棒球(Baseball)這一名稱也一直沿用至今。因此,現代棒球運動源於英國而發展於美國。
1839年,美國紐約州古帕斯鎮舉行了有史以來的首次棒球比賽。1860年,美國開始出現職業棒球運動員。1871年美國成立了“全國職業棒球運動員組織”;1876年該組織改名為“全國棒球聯合會”。1881年成立另一個全國性的職業棒球組織,即後來的“全美職業棒球聯合會”。1884年首次舉行這兩個組織間的冠軍賽,即“世界棒球冠軍賽”。此後,1910年時任美國總統威廉姆·霍華德·塔夫脫(William Howard Taft)正式批准棒球運動為美國的“國球”。
1873年棒球由美國傳入日本。日本職業棒球隊創始於1934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棒球運動迅速在歐洲各國開展起來。棒球運動已在世界五大洲的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開展。
1937年,在美國成立了世界棒球協會,後改稱為國際棒球聯合會,是世界業餘棒球運動的最高領導機構,總部設在美國,會員國(或地區)已由20世紀70年代的50多個增至113個。
1978年國際棒聯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國際棒球聯合會於1994年將總部設在瑞士洛桑。中國棒球協會於1981年3月加入國際棒球聯合會,1985年加入亞洲棒球聯合會。
棒球項目比賽場地設施
比賽場地 棒球比賽場地呈直角扇形,土質要求鬆軟。正式比賽場地內場部分為土質,外場部分為草皮(也有全部為草皮的場地,但跑壘路線必須為土質)。場地應布置接手區、擊球員區、跑壘指導員區、跑壘限制線、準備擊球員區、比賽有效區(野傳球線)、本壘打線和草地線。
比賽器材
棒 球
圓形軟木、橡膠或類似物質作球心,繞以麻線,再以兩塊白色馬皮或牛皮包緊平線密縫而成。球面應平滑。重量為141.7~148.8克。圓周圍22.9~23.5厘米。
球 棒
呈圓柱形。棒面必須平滑無截面接頭,金屬棒的兩端必須密封。棒長不得超過1.07米,最粗處直徑不得超過7厘米,必須用一根木材製成。為便於握棒,從握棒的一端起至45.7厘米的長度內,可用布條、膠布帶或橡膠包纏。
護 具
為了保障運動員的安全,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穿戴護具。棒球接手除戴護面和穿護胸外,還要穿護腿,佩戴接手頭盔、護喉。此外,棒球運動員在擊球跑壘時必須戴棒球用頭盔。
松香粉或鎂粉
最好裝在小口袋裡,共準備3個。一個放在投手板後供投手使用,另兩個分放在左、右擊球員準備區,供擊球員使用。
本壘板
用白色橡膠製作,呈五角形,應固定在地上,與地面齊平。本壘板尖角兩邊應與一壘和三壘邊線外沿交角疊合。
壘 包
一、二、三壘壘包均為邊線38.10厘米,厚7.6~12.7厘米的白色帆布包。一、三壘壘包應整個放在內場,二壘壘包的中心放在兩壘線的交叉點上。 壘包內裝棕毛等細軟物,也可用整塊白色橡膠製作。壘包應釘牢在地上。
投手板和投手區
投手板用白色橡膠製成。板長61厘米,寬15厘米。投手板周圍應有86.4厘米寬、152厘米長的平台。投手板應與平台齊平。投手板和平台置於高出地面0.25米(小龜背)、直徑為5.48米圓形土墩內的投球區(圓心在投手板前沿中心正前方0.46米處),投手板前的斜坡應從平台前沿起向前1.83米長,每向前30.5厘米降低2.54厘米,然後向四個壘位逐漸傾斜並與之齊平。
服 裝
比賽時,同隊隊員應穿著式樣和顏色整齊一致的比賽服裝(包括內衫和外露部分)。
手 套
棒球比賽手套分接手手套、一壘手手套、分指手套、投手手套。
競賽規則
競 賽
棒球是以兩支隊伍交替進攻和防守的比賽項目。比賽需要打9局,每隊攻守一次為一局。九局比賽分數累計領先者為勝隊。如打成平局,繼續比賽,稱為延長局比賽,直至決出勝負。 棒球比賽時間較長,一般需要3小時左右,因此比賽組織者往往在競賽規程中制定一些相關的競賽辦法。如:雙方比分相差10分及以上時,7局可結束比賽;雙方比分相差15分及以上時,五局可結束比賽。
得 分
攻隊隊員擊球後跑壘並在三人出局前依次踏觸一、二、三壘,最後安全踏觸本壘的進攻行為叫“得分”。
出 局
進攻隊隊員被取消擊球、跑壘或得分的權利或者防守隊為使本隊改守為攻,使進攻隊失去三次進攻條件之一叫“出局”。
安 全
裁判員對跑壘員合法取得欲占壘位的判定叫“安全”。
關於指導投手
防守隊每場比賽(9局)可以指導投手3次;如進行延長局的比賽,則無論前9局指導投手是否已滿3次,均從第10局開始,每3局只可指導投手一次。
教練員要求指導投手時,必須向主裁判員示意,經主裁判員同意後,方準入場。教練員入場後,只允許對投手和一名防守隊員進行指導,其他防守隊員不得在場。一名教練員進場就算指導一次,從第四次開始,教練員每進場一次,必須更換投手(不能再擔任本場比賽投手),但在更換投手時進場不計算次數。
進攻隊指導擊球員或跑壘員時,只能用暗號,不能用暫停方式進行。
關於投球的規定
投手可以採用正面投球和側身投球兩種姿勢,即正面向著擊球員站立和側身向著擊球員站立。投球時,軸心腳必須踏觸投手板。投球動作一經開始後,就不得中途停止,也不得改變投球姿勢。在投球動作開始前,投手可以向擊球員投球,也可以向有跑壘員的壘上傳牽制球。 違反投球規則的投球稱為“不合法投球”,在壘上沒有跑壘員時,判給擊球員一個“壞球”;壘上有跑壘員時,叫“投手犯規”,判跑壘員安全進一個壘。
關於擊球和跑壘的規定
進攻隊必須按照比賽前交給裁判員的“上場隊員名單”上的“擊球次序”依次入場擊球。擊球時,不得踏出擊球區;擊出騰空球被守隊合法接住時,擊球員出局。擊球員可以用揮擊和觸擊的方法擊球。
擊出界內球後,擊球員即應跑壘;投手累計投3個“好球”(在本壘板的垂直上空,高度在擊球員肩部上沿與褲腰上沿的中間平行線以下,一般是胸前的位置;低限在雙膝髕骨下沿以上之間的立體空間區域叫“好球區”。投手合法投出的球在落地之前通過好球區即判為“好球”),擊球員三擊不中判出局。如投4個“壞球”或投球擊中擊球員時,擊球員安全進一壘。 擊球員擊球落入界內時,即成擊跑員,應向一壘跑進。到達一壘時未被防守隊員封殺或觸殺,為安全到壘,此時即成為跑壘員。跑壘員必須按一、二、三及本壘順序跑壘,即逆時針跑壘,不得反向跑壘,不得有意妨礙守隊接球,否則判出局。跑壘員可以偷壘,但有被“殺”出局的可能。跑進時可以沖跑或滑壘,但必須沿跑壘線範圍內跑進。
擊球員擊出騰空球時,跑壘員應觸踏壘包,待球接觸守隊隊員後方可離壘。合法進壘並觸踏一、二、三壘到達本壘時,得1分。擊出合法騰空球,在球落地前直接超出外場規定界線時(正規場地沒有圍牆),為“本壘打”,擊球員安全得1分。但擊球員仍須按規定路線踏觸3個壘再回到本壘,才算合法得分。
關於封殺和觸殺規定
封殺:守場員對擊跑員進行傳殺或對由於擊跑員上壘而被迫進壘的跑壘員進行傳殺的防守行為叫做“封殺”。這種攻守局面叫“封殺局面”。守壘員只要接球用腳觸壘即可封殺跑壘員出局。
觸殺:守場員用手或手套牢固地將球握住,用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觸跑壘員的防守行為叫“觸殺”。觸殺行為一般是在跑壘員非被迫進壘時(即自由進壘)守場員採用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