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棄書捐劍
- 創作年代:漢朝
- 作品出處:漢·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
- 文學體裁:紀傳體通史
- 作者:司馬遷
- 漢語拼音:qì shū juān j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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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後劉、項相爭,劉邦智取,項籍以力斗,然終為劉所敗,乃智窮也。
翻譯
項羽年少時曾學習寫字識字,沒有學成就放棄了;學習劍術,也沒有學成。他的叔父項梁很生氣。項羽卻說:“寫字,能夠用來記姓名罷了;劍術,也只能與一個人對敵,不值得學。我要學習能敵萬人的本事。”於是項梁就教項羽兵法。項羽非常高興,可是略微懂得了一點兵法的大意,又不肯最終學完。 後來,劉邦和項羽爭奪天下,劉邦憑藉智取,而項羽則用蠻力拚斗,然而最終被劉邦打敗,是智力不足啊。
注釋
項梁:項羽的叔父
捐:捨棄。
少:年輕
去:去掉,指放棄讀書
怒之:意動用法,以之為怒,對他很生氣
足以:能夠
足:值得
乃:於是。
略:大概
取:奪取,爭奪。
為……所……:表示被動。
竟:最終,完畢。
敵:抵擋
具體用法
用法: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形式:聯合式
教訓
不可因胸懷大志而不屑於小事。
項羽年少時,學什麼都是淺嘗輒止、半途而廢,因此。長大後雖然也有雄心壯志,但最終因缺乏真才實學而導致慘敗,這就告訴我們,學習一定要堅持到底,持之以恆。
文言知識
釋“竟” “竟”是個會意字,它有“音”與“兒”組成。“兒”像人的兩條腿,含有“到底”,“結束”的意思。因此它本指音樂到了結束階段,引申為“完畢”,“最終”等。上文“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中的“竟”,指“完畢”,句意為略微懂了一點兵法的大意,又不肯最終學完。又,“客怒,竟去”,意為來客發怒了,最終離去。成語有“有志者事竟成”,意為有志氣的人是終會成功的,而不能解釋為有志氣的人竟然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