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局

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局,是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情況,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區級自然資源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梧州市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配合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配合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提出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
(六)配合建立全區空間規劃體系。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協助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村莊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等。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協助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配合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協助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配合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配合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八)配合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工作。配合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
(十)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協助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參與上級開展的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
(十四)配合依法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地質災害及測繪違法案件。配合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區林業局。
(十六)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梧州市委和區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統籌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機構設定

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部門共有直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行政單位是: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局部門機關本級。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 梧州市龍圩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公益一類)。
龍圩區自然資源局不內設機構,局所屬事業單位龍圩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內設機構3個:(一)政策股 ;(二)項目股 ;(三)綜合股。

人員情況

梧州市龍圩區自然資源部門人員編制總數12名,其中:行政編制4名,全額事業編制8名。其中,在職在編人員12人,包括:行政在職在編人員4人、全額事業在職在編8人。其他聘用人員20人、離退休人員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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