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長洲區司法局2013年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3年,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試行)》(桂政發〔2009〕180號)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結合工作實際,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拓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執行和運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13年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設立了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局辦公室)。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局2013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我局能夠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信息。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局製作了法律服務便民手冊、服務指南。能夠結合“政法宣傳周”、“法制宣傳月”等法制宣傳和日常的法律援助接待中,加強本局信息公開的宣傳,及時發放了為民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宣傳和便民手冊,通過宣傳和為民眾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提高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知曉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局2013年度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兼職人員共1人,同上年相比持平。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13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總計0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13年本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減免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總計0元。
五、諮詢情況
2013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0人次。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本局沒有收到過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目前,局沒有專職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都是兼職做這項工作,由於日常的業務工作量比較大,造成了部分管理人員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水平與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體系還不是十分完善。
(二)改進措施
1.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人員的培訓,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能力素質。
2.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組織保障。
3.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加大業務信息的公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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