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萬秀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梧州市萬秀區委員會、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政府<關於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 》(萬發[2014]19號)精神,設定萬秀區統計局(正科級),為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萬秀區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萬秀區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萬秀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自治區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萬秀區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萬秀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萬秀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執行自治區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和抽樣調查;研究提出城區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等統計調查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依法管理、上報(備案)各部門、各鎮(街)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鎮(街)、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指導各鎮(街)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統計法規股
(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統計股
(四)工業能源統計股
(五)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
(六)貿經社會服務業統計股
(七)農村統計股
(八)住戶調查股
(九)計算機及名錄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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