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萬秀區司法局是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治宣傳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根據上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核准初審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計畫財務工作。
(七)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八)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
(九)參與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梧州市萬秀區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治宣傳股。
區法律援助中心。
基層工作股。
社區矯正股。
派出機構
萬秀區司法局在三鎮七街各設立一個司法所,分別為:城東司法所、龍湖司法所、夏郢司法所、城東(街道)司法所、城南司法所、城中司法所、城北司法所、角嘴司法所、東興司法所、富民司法所10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