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總工會

梧州市總工會

梧州市總工會成立於1925年10月,是廣西最早建立的工會組織。梧州曾是廣西工人運動的中心和策源地,梧州市總工會建築占地30多畝,建有職工文化活動綜合樓、工人羽毛球館、足球場、職工培訓學校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總工會
  • 成立時間:1925年
  • 成立地點:廣西梧州市
  • 單位榮譽:全國文明單位,集體三等功 
  • 單位領導:徐遠洲 
工會歷史,機構設定,部門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屬基層,單位榮譽,領導職責,

工會歷史

梧州市總工會成立於1925年,是廣西最早建立的工會組織。梧州曾是廣西工人運動的中心和策源地。
1925年成立的中共梧州支部是黨在廣西建立的第一個支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梧州市工人運動開展得如火如荼,在廣西,乃至全國都產生過一定的影響。梧州市工人運動隊伍是伴隨著近代工業的發展而產生並逐步壯大起來的。早在1914年,中華全國機器總工會在梧州成立,這是梧州也是廣西最早建立的工人組織。1924年11月,廣西聯合總工會在梧州建立。1925年10月。建立了梧州工會聯合會,後改為梧州市總工會,下轄機器,革履,輪渡船,旅業,印務等行業基層工會40個,會員達1萬多人。梧州市總工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動員組織各行業工人高舉反帝反封建的旗幟,投身各項鬥爭,工人運動風起雲湧。1926年2月,香港工人舉行第二次大罷工,梧州市總工會召開了6萬人參加的“梧州援助大會”,並由梧州輪船工會派代表登上闖入梧州港的英國軍艦,抗議其侵犯主權,迫使英艦撤出梧州,梧州工人反帝鬥爭取得重大勝利。1926年6月,梧州第一次工人代表大會召開,到會代表190多人,大會確定了工人運動的總任務。梧州工人運動的速猛發展,有效地配合了黨的武裝鬥爭,促進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
新中國成立後,梧州市總工會引導全市職工以主人翁責任感,迅速醫治戰爭的創傷,協助政府接管官僚資本主義企業,投身工礦企業的民主改革和“三反”,“五反”以及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積極開展愛國主義競賽、先進生產者運動以及增產節約立功競賽活動,為國民經濟的恢復和梧州市的發展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
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共梧州市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梧州市總工會勵精圖治,開拓進取,取得了國家級、廣西壯族自治區級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部門概況

梧州市總工會下設辦公室、財務部、組織部、宣教調研部、勞動保護部、保障工作部、經審辦、女工部、物業管理部10個部室、3個產業工會、4個直屬事業單位。機關編制28名,實有人員27人。全市共有7個縣(市、區)總工會、三個產業園區工會聯合會、基層工會8478個,工會會員514782人。
梧州市總工會內設機構及所屬基層單位基本情況
梧州市總工會行政編制27個,工勤編制2個。行政編制空編1人。

主要職責

(一)依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中共梧州市委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確定全市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會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指導全市工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通過維護,更好地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並把這種積極性、創造性,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和引導到完成黨和政府提出和各項任務上來。
(三)圍繞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和政府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立法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工會理論、政策、法規的研究,為各級工會提供理論、政策和法律服務,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推動基層工會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負責全市廠務公開工作;指導基層工會協助黨政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五)協助各級黨組織管理各級工會的領導幹部;領導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計畫,負責全市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承擔全國、全區和市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國、全區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興辦職工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會國際聯絡工作,發展與港、澳、台工會的交流、合作工作。
(九)領導,檢查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黨風廉政建設以及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反應全市工會工作情況和全市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市總工會黨組對機關各部門、各產業及各縣市區工會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市總工會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安排和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支部、文秘、檔案、保密、統計、信息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組織部
負責市轄縣(市)總工會、城區總工會、產業工會和基層工會組織領導班子的考核推薦、管理和換屆選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協商推薦各級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加強全市的工會組織建設,做好新建企業的工會組建工作,在新建企業開展“雙愛雙評”活動;做好全市工會組織的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負責全市工會幹部的業務學習和上崗培訓工作。
(三)勞動保護部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民眾生產和有關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等方面的工作;指導全市基層班組建設和班組升級工作;參與各級勞動模範的評選、推薦工作。參與全市地方勞動保護有關規定的制訂;監督、檢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參加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的調查處理,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工會報告職工傷亡事故及處理意見;參加企業新建、改建項目勞動保護設施的審查驗收工作;指導各級工會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培訓基層勞動保護幹部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收集交流有關職工安全方面的信息。
(四)保障工作部
綜合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與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參與制訂全市有關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規定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調查研究職工生活狀況,推進職工社會保障、職工互助保險的發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調查了解企業職工及特困職工生活狀況,及時向政府及有關方面反映情況,做好特困職工的慰問工作;指導基層工會依法開展勞動爭議的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勞動法》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協調勞動關係。
(五)財務部
負責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級工會貫徹執行工作財務工作的政策、財會制度等;審批直屬事業單位及各縣(市、區)總工會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定期向工會代表大會及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本級財務收支情況。監督各級工會財務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審批基層工會的重大開支預算計畫。
(六)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監督審查全市工會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審查各級工會經費收、管、用的情況;負責下級工會的經費審計工作並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宣教調研部
負責制定和提出工會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的規劃和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勞動模範典型事跡和工會各項重點工作的宣傳;負責職工教育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與職工福利密切相關的重要經濟和社會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及工會理論的研究指導;負責梧州工運史的研究和編寫;承辦《梧州工運》及《簡訊》等刊物。
(八)女職工部
負責全市各級女職工工作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女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女職工工作幹部的培訓工作;調查研究女職工工作、生活、學習、教育和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女職工工作理論、政策方面的調研,做好女職工幹部的培訓;承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中國教育工會梧州市委員會
負責在梧州大中專院校及中、國小、幼稚園和各縣(市)、城區教育工會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教育系統工會組織領導班子的考核推薦、管理和換屆選舉工作。
(十)梧州市財貿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全市財貿等產業工會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財貿系統工會組織領導班子的考核推薦、管理和換屆選舉工作。
(十一)梧州市直屬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梧州市直屬機關工會和各縣(市)、城區黨政機關工會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市直屬機關工會組織領導班子的考核推薦、管理和換屆選舉工作。

所屬基層

所屬四個事業單位:
梧州市工人文化宮編制18個,現有人員17人,經營梧州市工人羽毛球館;
梧州職工技術學校編制10個,現有人員5個,部分職工安排到市總工會工作;
梧州市職工技術協會辦公室編制5個,有人員5人。部分職工安排到梧州市總工會工作;
梧州市總工會招待所編制9個,有人員9人。招待所已出租給夏威夷假日酒店,部分職工安排到梧州市總工會工作。

單位榮譽

梧州市總工會2012年再次通過“全國文明單位”覆核工作,2014年獲記集體三等功一次。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總工會各部室、部分基層工會組織也先後多次獲得全國總工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和各級黨委、政府的表彰。

領導職責

徐遠洲同志,領導和主持市總工會全面工作。
梁耀中同志,主持市總工會黨組工作,協助主席處理市總工會日常工作,分管組織部、市直屬機關工會;聯繫蒙山縣、長洲區。
朱明勝同志,協助主席和黨組書記完成相關工作。
唐彤同志,協助主席分管辦公室、財務部、物管部;聯繫岑溪市。
李燦培同志,協助主席分管宣教調研部、勞動保護部(含職工技協辦、勞模協會)、財貿工會、工人文化宮;聯繫藤縣、龍圩區。
謝海益同志,協助主席分管保障工作部(含幫扶中心、職工醫保辦)、職工技術學校;聯繫蒼梧縣。
陳欣同志,主持市總工會紀檢組工作。
李麗玲同志,主持梧州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協助主席分管經審辦、女工部、教育工會、工會招待所、職工旅行社;聯繫萬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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