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新聞出版局

梧州市新聞出版局

梧州市新聞出版局(梧州市著作權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的工作部門。在著作權管理方面,以梧州市著作權局名義對內對外單獨行使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新聞出版局
  • 行政區域:梧州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梧州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會〔2001〕151號)和《中共梧州市委員會 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梧發〔2001〕48號),保留梧州市新聞出版局(梧州市著作權局)。在著作權管理方面,以梧州市著作權局名義對內對外單獨行使職權。

職能調整

加強職能
1.對圖書零售、出租、投遞審批工作;
2.對非法出版物認定工作。
3.根據國家2001年8月2日公布施行的《印刷業管理條例》,各級新聞出版部門依法對包裝裝潢印刷業實行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的職能調整,梧州市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是:
(一)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梧州市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相應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梧州市新聞出版局制訂梧州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年度計畫、巨觀調控目標,並指導實施。
(三)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貫徹自治區對新聞出版行業的巨觀經濟政策和有關經濟性巨觀調節措施,參與擬訂我市相應的政策辦法。
(四)梧州市新聞出版局協調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對我市的報紙、期刊以及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出版、複製單位進行日常管理;並負責以上這類單位的申辦資格初審。
(五)梧州市新聞出版局依規章審批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發行許可證(零售、出租項目)。負責書報刊市場的出版物售(租)前審查。查處違禁出版物。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違反書報刊管理法規和違反電子出版物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負責管理梧州市內的書報刊市場和電子出版物市場。管理梧州市新華書店。負責我市書報刊二級批發單位的設立初審申報。
(六)梧州市新聞出版局依規章審核梧州市特定書報刊印刷企業的資格,對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實行監督。
(七)梧州市新聞出版局依規章審核廣西壯族自治區印刷業經營許可證(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等其他印刷品印製項目)。
(八)梧州市新聞出版局依規章核准轄區內一次性單頁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審核轄區內三種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九)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記者站登記註冊備案。
(十)梧州市新聞出版局協助有關部門對全市出版物市場開展“掃黃”、“打非”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十一)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梧州市內著作權的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侵權、盜版案件。
(十二)梧州市新聞出版局承辦梧州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自治區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設定2個職能科(室)。
(一)梧州市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檔案、調研、接待、信訪、保衛、機要、保密等工作。承擔蒐集、整理、研究、傳播新聞出版信息,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對全局具有指導意義的經驗,逐步建立我市新聞出版資料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宣傳報導。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關的幹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承辦局機關的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
承擔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並對下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工作進行監督。
(二)梧州市新聞出版局綜合業務科
承擔全市書報刊市場管理。對書報刊零售、出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承擔全市電子出版物市場管理。對電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進行監督,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承擔全市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對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單位進行監督。對書報刊印刷(含專項)企業和包裝裝潢印刷企業進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印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組織實施國家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宣傳普及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知識。會同有關部門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承辦相關的行政複議和其他法制工作。承辦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查處大案要案的工作。

人員編制

梧州市新聞出版局(梧州市著作權局)行政編制8名,後勤事業編制1名。 單位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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