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桂發〔2014〕13號)和《梧州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方案(試行)》(梧發〔2015〕1號)精神,加強對全市新型城鎮化工作的統籌協調,經市政府同意,建立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下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二、成員單位,三、工作規則,四、工作要求,

一、主要職責

(一)統籌推進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實施和政策制定落實,協調解決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落實各項任務分工,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會商溝通和信息共享,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新型城鎮化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實等工作,推進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投融資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三)加強監督檢查、跟蹤評估和分析總結,推動新型城鎮化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委、編委辦、工信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農業局、衛生計生委、統計局、人民銀行梧州市中支等部門組成。
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入主持,可根據會議議題邀請縣(市、區)和其他部門參加會議。聯席會議每年年初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總結上年度新型城鎮化推進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總體工作安排。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切實貫徹落實《梧州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方案(試行)》(梧發〔2015〕1號),積極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各成員單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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