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扶貧生態移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決定建立梧州市扶貧生態移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扶貧生態移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實施地區:梧州市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創新和加強扶貧開發工作的若干意見〉》(桂發〔2014〕12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全區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的紀要》(桂政閱〔2015〕15號)精神,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一、聯席會議召集人
常務副市長和分管扶貧工作副市長為市扶貧生態移民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市發展改革委、市扶貧辦、市財政局、市績效辦、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文新廣電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審計局、市旅發委、市體育局、市民宗委、市金融辦、市水產畜牧獸醫局、梧州供電局等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三、聯席會議主要職能
(一)研究審定全市和各項目縣(市、區)扶貧生態移民年度實施方案、資金籌措方案、用地保障方案等市層面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研究擬定市扶貧生態移民的工作措施,並根據自治區要求和市實際情況變化,進行必要的調整研究。
(三)組織實施《梧州市扶貧生態移民總體規劃(2014—2020年)》,並通過會議、培訓、督查等多種方式,指導項目縣(市、區)抓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建設,確保搬遷安置任務完成。
(四)建立市扶貧生態移民信息管理系統,健全市扶貧生態移民工作檯賬。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
四、聯席會議辦公室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市扶貧生態移民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設在市發展改革委,由市發展改革委、市扶貧辦牽頭負責,各成員單位1名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扶貧辦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分管負責人及主管業務科科長兼(擔)任。辦公室下設綜合組(市發展改革委、市扶貧辦負責)、資金整合與監管組(市財政局負責)、用地保障組(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規劃建設指導組(市住建委、市環保局負責)、後續管理和發展扶持組(市扶貧辦、市民政局、市農業局負責)、督查考評組(市政府督查室、市績效辦負責)等6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相關的工作指導協調。辦公室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和有關縣抽調。
五、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一)全體會議制度。常務副市長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全體會議),市分管扶貧工作副市長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全體會議),研究審定扶貧生態移民年度實施、資金籌措、用地保障等重大方案,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專題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建議,不定期召集有關成員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扶貧生態移民工作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三)信息通報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開發建設和維護管理扶貧生態移民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市、縣移民信息平台互聯互通和移民項目建設跟蹤指導和監管,完善各級移民工作檯賬,建立工作檯賬和工作進度報送制度,並在成員單位間做到信息互通,工作相互配合支持。
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相關單位會簽,召集人審定後印發。重大事項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由市發展改革委、市扶貧辦牽頭,於5月底前完成聯席會議辦公室組建工作。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從各成員單位抽調業務骨幹負責具體工作,必要時從縣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借用、聘用骨幹人員協助開展工作。有關單位應予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
(三)對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議定的事項,各成員單位及有關縣要積極配合,限時抓好落實。同時,各成員單位要指定1名熟悉業務的幹部為聯絡員,與聯席會議辦公室及有關單位保持工作聯繫,具體負責相關工作銜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