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梧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梧州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建立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療、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全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以及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
(十三)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全市國防科技工業、民用船舶工業的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
(十四)負責全市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及有關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和獎懲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提案、對外聯絡、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負責委黨組會議、委務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委工作會議等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牽頭負責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報告、總結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委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事務;負責外事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管理政務服務視窗;負責委機關的財務;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二)投資科。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審核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點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減免稅的審核及上報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創新能力建設;編制全市行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行業擬訂產品標準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三)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和信息服務業形勢,負責綜合經濟運行統計與分析,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能源資源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負責交通運輸、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擬訂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並協調實施;承擔行業應急管理和重要物資緊急調運的協調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四)中小企業發展科。
承擔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以及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完善融資、信用擔保等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鄉鎮企業的發展規劃和統計工作。
(五)能源(節能)與循環經濟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節能環保產業規劃及促進政策、措施;依法負責清潔生產審核,對審核報告組織評估;依法實施技改節能項目評估和審查;負責實施節能檢查與考核;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研究擬訂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工業行業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工業的行業管理;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行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力、煤炭行業行政執法與監督;依法實施電力、煤炭相關行政許可;參與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
(六)原材料工業科。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化工、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及原材料工業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擬訂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依法實施農藥生產行業準入管理及農藥產品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七)機械工業科。
承擔全市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形勢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輕紡工業科。
承擔輕工、紡織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輕紡工業發展形勢和國內外市場情況,提出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繭絲綢生產計畫,組織推廣種桑養蠶先進技術,指導實施繭絲綢農工貿一體化;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圍繞產業優勢企業、優勢品牌、優勢資源,制訂全市林產林化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林產林化產業項目前期研究及產業化實施;推進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貫徹落實林產林化工業的產業政策和法規;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的技術進步項目審核上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等評審工作;監測、分析全市林產林化產業生產運行動態,協調解決全市林產林化工業原材料的采、運、銷等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林產林化企業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九)食品醫藥科。
承擔食品、醫藥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食品、鹽業、醫藥工業發展形勢和國內外市場情況,提出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醫藥儲備管理。
(十)規劃園區科。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區域性工業和信息化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前期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產業園區確認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建設和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協調工業園區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投資促進、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一)信息管理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發展;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自治區和我市重大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依法實施軟體產品登記工作。
(十二)推進安全協調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三)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出國(境)人員政審等工作,擬定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承擔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訓工作;指導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校企合作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相關工作;負責本委全員培訓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和各種綜合性考核檢查工作;負責委機關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梁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