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有效解決我市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頒布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有效解決我市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市政府決定建立梧州市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聯席會議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研究解決我市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一)研究審議我市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二)協調解決涉及各相關部門對無人認領遺體的管理和處理工作問題,促進部門間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成員單位及組成人員
召集人:林桂良 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肖 堅 市民政局副局長
陸志光 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 論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黃乃團 市財政局副局長
梁月嬋 市民政局福利事務科主任科員
潘家軍 市殯葬管理所所長
陳旭漢 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政委
李傳傑 市衛生計生委醫政科科長
陳永松 市財政局社保科主任科員
特邀監督員:陳宇航 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
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報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調整。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肖堅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民政局抽調人員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並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匯總並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二)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成員召集。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及時調整,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二)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工作有關問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按要求準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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