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逢居委會

梅蓬居委會前身是梅蓬大隊,成立於1958年。現下轄8條自然村,戶籍人口4684人,共827戶,總面積5.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30畝。臨近吳川市區,交通便利,地理環境優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梅逢居委會
  • 人口數量:4684人
  • 國土面積:5.2平方公里
  • 耕地:330畝
簡介,梅逢居委會居民代表議事規則,

簡介

蓬居委會前身是梅蓬大隊,成立於1958年。現下轄8條自然村,戶籍人口4684人,共827戶,總面積5.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30畝。臨近吳川市區,交通便利,地理環境優越。目前居委會自然村條條道路暢通,電話入戶高率達95%。
梅逢居委會
社會會治安狀況良好,人民民眾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生活環境。梅蓬居委會現有兩所國小,全部實現校園硬底化。
梅蓬居委會下轄的自然村基本是漁民村莊,很多居民以海洋捕撈和海產品加工為生,近年來,居委會大力支持發展對蝦養殖業,使之成為拉動本地經濟發展的第一“引擎”。新的一屆班子在上級黨工委、辦事處的帶領下,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開拓進取,與時俱進,相信在廣大人民民眾的努力下,居委會明天一定會變得更好。

梅逢居委會居民代表議事規則

1、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居委工作需要,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都召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同時,結合我居委會人數較多的實際,建立居民代表會議制度,經居民會議授權,居民代表會議依法行使居民會議部分職權。
2、居民代表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成員提議,可以臨時召開。
3、居民代表會議由居委會召集和主持,召開居民代表會議,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參加;會議作出有關事項的決定,必須由居民代表過半數通過才有效。
4、居民代表會議經居民會議授權,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聘用本居委財會人員和其他居委務管理人員;決定本居委享受補貼人員及補貼標準。
(2)聽取、審查和批准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財務收支計畫和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決定本居委建設規劃、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以及有關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的重大事項。
(3)審議決定本居委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居委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決定居委集體經濟收益的使用。
(4)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依法審議決定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的經費和籌集辦法。
(5)審議決定徵用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計畫生育指標安排的方案。
(6)決定對居委會財務和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評議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5、建立居民代表聯繫居民制度,及時收集居民意見。確定每一代表聯繫戶數和具體對象,登記造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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