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吉發〔2018〕44號)及省委批准的《梅河口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梅河口市交通運輸局是梅河口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河口市交通運輸局
- 地區:梅河口市
- 隸屬:政府機關
- 職務:交通運輸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發展計畫,制定交通運輸工作的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公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設、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的客運、貨運市場。建立健全交通服務體系,按照市場經濟信息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組合、協調發展。
(三)負責全市公路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國、省、市級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並對鄉、村道路的建設和養護工作實行行業指導。
(四)負責全市公路客、貨長、短途運輸,市內公共運輸汽車營運,計程車營運的行業管理。對重點和緊急運輸進行調控。指導協調城鄉客貨運輸。
(五)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汽車駕駛員培訓工作,負責水上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指導水上運營船舶、漁船檢驗、監管和船員管理。
(六)主管全市道路運輸、公路路政、水運等行政管理工作。
(七)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所屬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八)負責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會計、審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檢查監督交通基礎建設基金的籌集工作。
(十)負責交通科技政策的落實,指導推行科技開發、執行新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勞資科)。組織協調機關辦公事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起草有關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外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對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劃計畫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落實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政策,推進新科技成果轉化和套用,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督促抓好落實。
(二)法規科(信訪科)。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指導監督行政執法。承擔機關重大決策等論證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道路運輸、公路、水路行業有關執法監督和體制改革。根據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公路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系統信訪維穩工作。
(三)公路管理科(綜合規劃科)。依法指導幹線公路養護、建設、路政管理等相關行政工作,監測幹線路網安全運行情況。指導鄉鎮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路政管理、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和建設、養護計畫編制及數據統計工作,承擔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做好行業戰備規劃和國防交通保障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依法負責全市道路、水上運輸市場行政管理,按照上級指示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指導水上營運船舶、漁船的檢驗和監管工作。指導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協調戰爭、救災、搶險等物資的運輸組織工作。承擔行業有關環境保護管理職能。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上級和局黨組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實際,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定並組織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機制,防範安全生產事故。擬訂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推進應急體系建設,參與應急處置。按照職責組織對交通運輸行管單位和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依法處理。依法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負責組織制定公路、道路運輸及水路交通有關安全方面的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安全檢查。負責所轄水路客、貨運輸安全生產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運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檢驗檢測、安全評價)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落實對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指導監管工作。負責各項交通規費的管理和專項資金的徵收、結繳、使用、劃撥工作。研究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籌資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內審計工作。檢查指導系統內計畫、統計業務。負責行業國有資產管理。根據政府授權,對國家出資企業和國有權益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按編制數暫保留1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