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政策措施檔案草案,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政策、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區域:梅江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市、區財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全區住宅與房地產業、房屋拆遷和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區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全區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四)參與指導城市建設的責任。負責國家級、省級、市級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雙重遺產的申報。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建設系統黨群工作和機關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二)建築管理股。
負責區屬勘察設計、建築企業、監理、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單位、建築材料檢測單位、招投標代理機構等單位的資質審查、申報及業務崗位培訓、建築行業執業資格人員申報、執業資格審查申報及持證上崗人員發證申報;負責對外市施工企業進區經營、承包工程及本區施工企業跨地區經營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及區屬基建項目的開工報告審批業務和工程的施工許可證發放;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工程造價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標準的執行;組織技術交流、申報優良樣板工程;規範基本建設程式,指導和監督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建設;指導區屬建設行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區屬招投標工程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等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宅與房產管理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的交易登記初審工作;負責區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承擔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梅州城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有關工作。
(四)城鄉規劃建設股。
負責組織全區村鎮建設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按許可權辦理區內單位及私人建房的規劃報建工作;負責區屬範圍村鎮建設機構和人員的業務管理;建立和健全規劃建設管理檔案;負責區屬燃氣經營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