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關於設立梅州豐順新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梅市機編〔2012〕8號)和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關於賦於梅州豐順新區管理委員會推進韓江中上游流域生態文化經濟帶發展職責的通知》(梅市機編髮〔2015〕31號),梅州豐順新區管理委員會為梅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定級別。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負責制訂招商計畫、收集招商信息、構建招商網路、促進政策落實工作;負責策劃和組織實施各類招商活動;協助重點招商項目洽談、論證、跟蹤服務及投資契約的起草與簽訂相關工作;負責管委會招商人員的管理和業務技能培訓工作;負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指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稅收的征管工作和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兌現落實工作;完成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區域性城市發展規劃、國土利用規劃的編制、報批、調整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區域綜合開發和環境資源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協調項目土地徵用、建設用地管理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工程承發包、質量、安全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完成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管委會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收發、文書檔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務工作;負責宣傳、黨群、紀檢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信息反饋、機關內部接待和會議活動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工作;完成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