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

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

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是由梅州鴻寶節能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東粵電大埔發電有限公司廣東寶麗華電力有限公司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相關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地方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
  • 建設地域:梅州市內地域
  • 組織性質:地方性非營利社會組織
  • 登記部門:省級民政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建設宗旨,業務範圍,團體會員,活動方式,經費來源,

歷史沿革

2014年11月28日,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成立大會在客天下舉行。會議選舉廣東粵電大埔發電有限公司廠長廖遠東為首任會長。

主要職責

團結廣大會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跟蹤和研究國內外低碳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舉措,配合我省低碳試點省工作的開展,積極探索和實踐廣東省的低碳發展道路,力圖促進梅州經濟發展模式轉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參與並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節能減排、保護資源和環境等相關工作,充分發揮促進會在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間的紐帶和橋樑作用;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逐步建立和不斷推進行業的綠色低碳發展。

建設宗旨

主要致力於在促進廣東省的低碳發展試點工作及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開展相關活動,行使相關職能,充分發揮作為我市低碳發展領域對外交流和技術合作的視窗、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橋樑和紐帶的作用,組織和協調圍繞我市低碳發展開展機制體制創新和低碳技術創新等相關活動。

業務範圍

(一)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團結凝聚各社會組織和聯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參與促進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事業。
(二)積極發揮服務功能,參與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的經濟體制、機制和政策研究,反映廣大民眾和企業對“節能低碳發展”的意見和訴求,主動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獻計獻策;促進節能低碳技術的研究開發和交流,開展節能低碳技術成果推廣,推動節能低碳技術成果轉化。
(三)加強節能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包括舉辦展覽會、學術會議、人員互訪、信息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動。
(四)為社會提供公共環境信息和宣傳教育活動,搭建節能低碳領域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平台。組織開展節能低碳生活、節能低碳消費、節能低碳出行等公益性活動,提高全社會的“節能低碳”意識。
(五)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組織實施節能低碳項目的規劃、評審、考核、驗收,及工程示範、技術評估、產品認證等工作。接受企事業單位委託,進行節能低碳項目評估、論證及成果鑑定。
(六)積極配合梅州市節能低碳工作的開展,及時了解和分析梅州民眾對“低碳試點工作”的意見和訴求,組織開展宣傳、培訓、表彰、獎勵等活動。與省內大量研究學術單位進行合作,以提高促進會低碳科研能力建設為基礎,在低碳經濟規劃、能源規劃、資源利用、低碳技術、低碳服務業等方面獲得研究能力。
(七)建設“梅州節能低碳網”,撰寫市級和行業節能低碳發展報告和促進會內部資料、刊物等,為會員和節能低碳工作者提供相關信息交流平台,並向全社會展示梅州市的節能低碳發展行動和成效。
(八)承接政府及有關組織委託的其他工作。

團體會員

梅州市節能低碳發展促進會主要有能源、電力、建築、交通、工業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會員單位,以及金融、貿易、技術、諮詢等服務行業會員單位。

活動方式

主要活動方式包括:
1、編寫會刊、簡報、網路諮詢平台的建立、低碳發展等相關出版物;
2、提供低碳技術和政策諮詢服務;
3、主辦、承辦低碳經濟論壇及研討會、培訓、展覽、商務考察等活動;
4、承擔低碳發展等中外合作項目。
5、承接政府及有關組織委託的其他工作。

經費來源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主要經費來源預計有如下渠道: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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