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家山歌劇萌芽於明、清時期粵東提線木偶戲中的“耍戲”,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形成了“山歌演唱劇”“客家方言歌劇”等稱謂的舞台演出形態,1951年正式命名為山歌劇。1958年,主要演出山歌劇的梅縣民間藝術團調往汕頭成立汕頭專區山歌劇團。1965年分專區,該團更名為梅縣專區山歌劇團,後來“專區”改“地區”再轉“市”,劇團隨之更名,現為梅州市山歌劇團。成立初期僅靠20多人組建起業餘文工隊,主要是配合中心搞宣傳工作,經常到大隊、公社、部隊演出小歌劇、小話劇、舞蹈等內容。到了改革開放初期,隊伍已經壯大到七八十人,表演也更加豐富精彩,其中有些作品更是登上了全國舞台,收穫了大批觀眾。鼎盛的時候,有市直(原汕頭專區)和梅縣區、興寧縣、蕉嶺縣、平遠縣5個專業山歌劇團,後因文化衝擊、發展困境、體制改革等因素,平遠縣山歌劇團退出歷史舞台。”
梅州山歌劇團成立前期,先後推出一大批觀眾喜愛的大型劇目,《彩虹》《挽水西流》《風雨亭》《螺螄姑娘》等;改革開放後,更是迎來了山歌創作的春天,《長泉情》《相思豆》《虹橋風流案》《漂流的新娘花》《啼笑冤家》《山稔果》等,一步一腳印將劇種推向一個新的階梯;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在全國戲劇不景氣的背景下,梅州山歌劇逆流而上,《等郎妹》《圍屋舊夢》《山魂》《桃花雨》《合家福》《紅婚紗》《風從中原來》《古寨牛人》《圍屋月光光》,在廣東省藝術節上實現了“五連金”,為梅州贏得了“得獎大戶”的美稱。《等郎妹》參加了中國戲劇節,獲得了“曹禺劇目獎”;《桃花雨》參加了中國藝術節,獲得了文華優秀劇目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