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供銷合作社

梅州市供銷合作社成立於1949年,是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合作經濟組織,屬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供銷合作社
  • 成立於:1949年
  • 正式職工:1812人
  • 屬性:合作經濟組織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辦社宗旨是:推動全市合作社引導和組織農民進入市場,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農村、農民和城鎮社區提供綜合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成為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其職責是:對本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梅州市供銷合作社經過了50多年的發展,現已成為一個獨立、自成體系的、規模較大的農村商業網路,是服務“三農”的主要職能部門。它由市、縣(區)、基層三級供銷社組成,全系統現有縣(市、區)供銷社8個,基層供銷合作社149個(其中歸縣級供銷社管理的有60個,仍有89個基層社歸當地鎮政府管理),法人單位211個,產業活動單位1119個,從業人員4302人,其中:正式職工1812人,離退休人員5521人。2009年全系統商品經營總額32億元,同比增長11%;利潤比增39%。從2006年起,連續四年獲得全省系統綜合業績考核一等獎。

機構職能

梅州市供銷合作社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對全市供銷系統實施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其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制訂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三)維護全市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四)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和發展商品生產,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組織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技術交流,促進供銷合作經濟的發展。
(五)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供銷合作社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六)管理直屬單位。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社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建、組織、宣傳、共青團、工會、婦女、計畫生育、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宣傳、綜治維穩工作;負責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負責本社及直屬單位並指導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本社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保險、安全保衛、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老乾管理工作;管理直屬學校;編制職工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業務技術培訓;負責管理本社職工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
財務審計科: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的法規;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和統計工作;對直屬企業財務進行監督;管理社有資產,擬定供銷合作社盈餘分配製度;負責本社和直屬單位以及指導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合作指導科:
指導供銷合作社的體制改革和本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各級供銷社與農民合作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商品基地和副食品基地;指導本系統組織建設、企業管理;協調指導歸口管理集體商業工作;指導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推廣套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圖書發行工作,提供科技信息情報諮詢服務;指導技術革新、工藝、包裝的改進;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的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
綜合業務科:
參與研究擬訂有關購銷業務方案,組織指導開拓業務經營,提供服務;制定行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重要農資商品的供銷平衡、儲備和進出口計畫;參與制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負責基建項目的審查報批和組織驗收工作;負責對農村市場進行分析和預報;指導本系統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和倉儲安全防火等工作。
辦公室:
協調內部工作關係,制定工作制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起草領導講話和有關檔案、工作計畫及工作總結;對供銷社經濟發展等問題進行調研;負責文秘、保密、接待、信訪、信息、編印《供銷簡報》;監督、檢查供銷合作社執行國家法規的情況;協助社領導處理內部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行政事務、房產管理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楊偉南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協斌黃華生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鄭業礦
黨組成員:蔡國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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