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區經濟貿易局

根據《中共三明市委辦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辦[2011]53號)和《中共梅列區委、梅列區人民政府關於梅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梅委綜[2011]13號)精神,不再保留區外經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掛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牌子),其職責劃入區經濟貿易局。區經濟貿易局加掛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不再掛區蔬菜辦公室牌子。區貿促會(國際商會)與區經濟貿易局合署辦公。梅列區經濟貿易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列區經濟貿易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等級:正科級
  • 職責調整:外經貿辦工作職能等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能

一、 梅列區經濟貿易局職責調整
(一)劃出轉移的職責
將內貿、物流、副食品供應和“菜籃子”工程及現代物流業發展促進等職責整合,劃入區第三產業促進局。
區經濟貿易局所屬事業單位區第三產業服務中心由區第三產業促進局管理。
(二)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原外經貿辦(外經貿局)工作職能。
2.區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梅列區商會)工作職能。
3.經濟技術協作、“山海協作”職能。
4.區農業局承擔的區鄉鎮企業局職責。
5.增加節能監督管理和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職能。
(三)加強的職責
1.強化工業日常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調度,建立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
2.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指導和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3.加強全區節能規劃、指導、協調,促進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全區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
4.加強多、雙邊和區域經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對外投資提供良好服務與保護。
二、梅列區經濟貿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業領域、對外經貿的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外經貿發展的規劃、計畫、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工業和外經貿系統統計工作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監測、分析和調節全區工業和外經貿巨觀運行狀態,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外經貿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外經貿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建立工業企業和外經貿企業服務機制;聯繫、指導、管理全區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和相關行業協會。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指導、協調我區工業企業與央屬、省屬企業合作;指導、協調閩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參與制定實施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辦法,參與協助區政府組織好境內外招商活動。
(四)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成立、變更及相關事項;負責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和境外加工貿易項目的審核轉報工作;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承擔我區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
(五)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促進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創業投資業發展;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區鄉鎮企業的有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我區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和目標規劃,指導企業技術創新;負責組織申報市定限額以上的技改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產學研”聯合開發、“五新”項目推介工作;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工作。負責節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七)貫徹實施工業、外經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承擔工業、外經貿行業管理職責。依照“一崗雙責”規定,負責本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擔有關擔保業、典當業的行業管理;協助受理我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典當行的設立與變更申請,負責有關擔保業、典當業的日常監督管理。
(九)管理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協調監督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部隊支前和軍供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擔市城鎮集體工業聯社分配的工作。
(十二)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及山海協作工作,組織開展區域內的招商引資,協同市有關部門審核區域合作、山海協作項目。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梅列區經濟貿易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本單位日常事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政務信息、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印章保管、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工作;牽頭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產、財務以及車輛管理等後勤工作。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全局各種渠道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負責系統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協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計生、綜治、工青婦等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組織離退休同志參加各種會議、學習和文體活動,協助區退管辦、關工委開展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承擔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監測與分析,建立工業經濟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並組織實施,協調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總量平衡;負責重要工業生產要素的調度與協調工作,牽頭匯總本系統“一崗雙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負責工業經濟運行有關統計、信息工作。
(三)企業管理與技術改造股
研究擬訂企業加強管理政策措施,指導和規範企業創業投資業發展,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重組、股份制改造和企業上市工作;參與指導企業融資和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管理培訓和諮詢平台建設。
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小額貸款公司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
參與研究制定工業企業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並編制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區重點技術創新和企業技術改造;組織申報新產品試製試產計畫和重大工業性試驗。
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協調電力供需問題;組織落實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農村可再生能源)項目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的審核;開展節能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負責工業項目策劃,篩選、規劃、包裝招商引資項目,建好項目庫。負責推薦列入區重點骨幹企業名單;負責綜合統計、“三維”項目對接等工作;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定期進行行業分析統計,掌握和分析行業生產動態; 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承擔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分配的工作。
(四)外經貿股[掛“區貿促會(梅列國際商會)”和“支前工作股”牌子]
對接市外經貿局對外貿易管理科和市貿促會(市國際商會)。
負責全區各類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和境外加工貿易項目的初審轉報工作;負責組織境外各種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承擔我區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全區外經貿統計報表匯總上報工作。
承擔區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
(五)外資股(加掛“經濟協作辦”牌子)
對接市外經貿局外商投資管理科和市經濟協作辦。
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做好重大對外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銜接工作,建立全區外資項目招商管理系統,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協助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外資統計工作。
參與編制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方案,做好全區引資項目的審核、統計、反饋工作,並跟蹤落實。
承擔區市經濟協作辦分配的工作。
局黨委。組織領導區經貿系統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梅列區經濟貿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含原外經辦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局長4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