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偉(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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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偉,男,1974年生,湖北省黃梅縣人,法學博士。1996年7月畢業於海南大學法學院,先後任教於廣州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基礎理論、契約法、物權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偉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北省黃梅
  • 出生日期:1974年
  • 職業:教師
  • 學位/學歷:法學博士
  • 性別:男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1996年7月畢業於海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同年7月任教於廣州大學法學院,2003年9月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攻讀博士學位,師從我國著名民法學家孫憲忠教授,2006年7月畢業,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12月被評為法學副教授。2007年6月調入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基礎理論、契約法、物權法。

主要貢獻

一、代表性著作:
《意思表示錯誤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二、代表性論文
1.“論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民事責任”,載《江西社會科學》2010年第3期。
2.“論民法授權性規範的合理人標準” 載《暨南學報》,2010年第1期。
3. “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直接入市制度”,載《中國不動產法研究》(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 “試論意思表示錯誤制度”,載《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資料》2008年第9期全文轉載。
5.“論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 ,載《江西社會科學》,2008年第4期。
6. “論和諧社會語境下的司法合理性”,載《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8年第2期。
7.“論不動產物權變動中的公證制度” ,載《廣州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8.“契約因錯誤而撤銷的信賴賠償責任”,載《現代法學》,2006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資料》2007年第8期轉載。
三、參編的教材
《契約法》(副主編)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侵權法》(合著),中山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
四、作為主研人員參與的課題
1. “個人信息網路侵權問題研究——以財產權和人格權為核心”(09CFX049,刁勝先主持)。
2.“契約法與侵權法中間領域調整模式研究——以制度互動的實證分析為中心”,國家社科基金(批准號08BJY051,張家勇主持)。
3.“我國侵權法上注意義務的理論構建和司法適用”,國家社科基金(批准號08CFX022,廖煥國主持)。
4.“侵權法上的作為義務研究”,國家社科基金(批准號06BFX045,張民安主持)。
5.“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法制保障研究”,重慶市2011年社科項目,黃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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