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華(四川省委監委原書記)

梁華(四川省委監委原書記)

梁華,建國初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事局副局長,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等職,後調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員、省委監委書記。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華
  • 別名:梁國齡
  • 出生地:四川省廣漢縣
  • 出生日期:1906年6月29日
  • 職業: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 性別:男
人物簡介,早年革命,抗戰時期,抗戰勝利,建國後,

人物簡介

梁華,生,人。曾用名梁國林。中共七大正式代表。1906年生於今廣漢雒城鎮上南街。1922年入黨,1925年黨組織安排他加入國民黨並任國民黨成都市南區區黨部執行委員。後被選任成都市總工會絲織業第二分會委員長、成都市工人俱樂部副委員 長,參與人力車工人要求減低車租和絲織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的罷工鬥爭。同時,兼任中共成都特支和川西特委的秘密交通員。1928年,在成都玉帶橋開石印社(黨的秘密聯絡點)。他以老闆身份作鋪保,營救中共四川臨時省委書記穆青、組織部長劉披雲等出獄。1929年,梁華調重慶,在中共四川省委秘書處擔任發行、交通科長和直屬機關支部書記。1930年11月13日,梁華被捕,未暴露身份,國民黨政府以“嫌疑重大, 言語支吾”判處他3年零4個月徒刑。梁在獄中仍然進行黨的活動,被延長關押到1935年5月獲釋。1938年,梁華到成都接上黨組織關係後,任中共成都市委委員兼工人部部長,繼任東區區委書記和川康特委職工運動委員會委員。其間,梁組建成都工入抗敵宣傳團,發展團員1000餘人,進行抗日救亡工作,並和省工會程子健共同領導成都市排字工人重建工會、要求增加工資的鬥爭。同年秋,梁華任中共樂山中心縣委組織部長、職工委員會書記兼五通橋區委書記,領導了樂山保險傘廠的工人鬥爭。
1940年底,梁華去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學習,後參加過延安整風運動和審乾運動。1945年,被選為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出席“七大”。抗日戰爭勝利後,梁華調重慶,歷任中共中央南方局組織部秘書、《新華日 報》社長秘書和總支書記及人事課主任、四川省委委員、省委常委等職。1945年11月,任中共駐南京代表團組織部秘書。次年隨代表團返回延安,旋即被派率領《新華日報》50多位工作人員赴晉綏參加土地改革。1948— 1950年,梁華先後擔任中央城工部工業研究組副組長、統戰部人事室主任、政務院人事局局長、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等職。1951年起,先後任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兼人事部副部長和直屬機關黨委書記、西南局財經工作部及組織部副部長等職。1953年,梁華曾回廣漢探望久別的弟弟國燦、國榮和其他親友,鼓勵家人與親友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努力生產,並說:“不能因我的職位去找政府的麻煩,不能到處去講我當了什麼”。1954年,梁華當選全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委員。1955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員、省委監委書記。周年,赴北京開會回成都後,帶病傳達檔案,暈倒在辦公桌上。1956年2月27日,因腦血栓病逝

早年革命

工人家庭出身。10歲進私塾讀書。14歲時因家庭困難輟學,到成都絲織作坊當學徒。1922年參加工人夜校學習,初步接受馬列主義。同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3年秋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25年根據黨組織的安排加入國民黨,任國民黨成都市南區區黨部執行委員,領導成都工人聲援上海五卅運動的大遊行。1926年當選為成都市勞工聯合會絲織業第二分會委員長。1927年任成都市工人俱樂部副委員長,後調任中共成都特支和川西特委秘密交通。1929年7月任中共四川省委秘書處印刷科科長。後任中共四川省委交通科科長和直屬機關黨支部書記,同時兼管印刷和發行工作。1930年11月被捕,在獄中建立秘密黨支部,並擔任支部書記。1935年5月釋放出獄。
梁華

抗戰時期

1938年2月起任中共成都市委委員兼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後調任成都東區區委書記和川康特委職工運動委員會委員,成都工人抗敵宣傳團黨團書記。1939年7月調任中共樂山中心縣委組織部部長兼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1月兼任中共五通橋區委書記。1940年8月調到中共川康特委工作。同年底赴延安,進中央黨校學習。參加延安整風運動。1943年在“搶救運動”中被錯誤開除黨籍,隔離審查。1944年底甄別平反,恢復黨籍。1945年初任中共中央黨校一部審查委員會委員。4月至6月作為大後方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抗戰勝利

返回國民黨統治區工作,任中共成都市委委員兼工人部部長。1946年1月調任重慶《新華日報》黨總支書記、人事科主任。同年4月至1947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員。1946年7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中央重慶局組織部秘書。11月調任中共中央南京局組織部秘書。1947年隨中共南京代表團撤回延安。不久調任晉綏日報社黨總支副書記。同年11月調任南下四川幹部隊副隊長,後因病未能成行。1948年7月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第一室(城市政策研究室)工商業組指導員。同年任中央城工部——統戰部解放區城市政策委員會委員。同年10月任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第五室主任。1949年起任中央統戰部第二室主任。

建國後

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事局副局長。1949年11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950年1月至1951年5月任中央人民政府直屬機關黨委書記。1951年調任西南軍政委員會人事部副部長。1952年12月起任西南軍政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代理書記。1953年1月至1954年11月任西南行政委員會委員。1953年4月至1954年1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財經工作部副部長。1954年1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組織部副部長。同年當選為四川省第一屆人大代表和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委員。同年12月至1955年6月任中共四川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55年6月至1956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監察委員會常務副書記。1956年2月7日因病在成都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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