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紅亞(河南省遂平縣實驗國小教師)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梁紅亞(1979年12月12日——2009年9月16日),原名梁紅,河南省遂平縣實驗國小教師,2008年3月7日中午12時許,在遂平縣綁架殺害學生。

2009年9月16日下午,犯綁架罪被判死刑的遂平縣某國小教師梁紅亞在遂平縣伏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紅亞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9年12月12日 
  • 逝世日期:2009年9月16日 
  • 職業:教師 
  • 別名:梁紅 
  • 性別:女 
  • 任職院校:河南省遂平縣實驗國小
人物背景,案件判決,執行死刑,

人物背景

2008年3月7日中午12時許,河南省遂平縣實驗國小三年級女生苑詩偉的父母報案,稱早晨7時多送女兒進校上學後,一直未見其回來,多處尋找沒有下落。公安機關調查得知,該校29歲的女教師梁紅亞早晨帶著苑詩偉離開校園。
警方當天在女教師梁紅亞家發現苑詩偉的遺體。據梁紅亞供述,她因迷戀賭博輸掉數十萬元,為還賭債,她與賭友於聯合一起預謀綁架自己班裡家庭經濟狀況較好的學生苑詩偉,實施敲詐。當天早上,她將苑詩偉從學校騙至家中,哄騙苑詩偉服下7片安眠藥後讓其到臥室休息。後梁紅亞接到學校要求其到學校的電話,而當時苑詩偉遲遲無睡意,又哭鬧著要去上學,梁紅亞怕事情敗露,遂趁苑詩偉上衛生間之機,先後用手、袖頭捂住苑的口鼻直至其昏迷,後又用透明膠帶將苑詩偉的口鼻封住,致苑機械性窒息死亡。

案件判決

2008年8月3日,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梁紅亞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於聯合有期徒刑15年,罰金5萬元。判決後,二人不服,抗訴於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年2月17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遂平縣開庭二審了這起案件,梁紅亞當庭請求法院判自己死刑並立即執行。3月23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最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梁紅亞的死刑

執行死刑

2009年9月16日下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在遂平縣將綁架犯梁紅亞當庭宣判後,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