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前期工作,犯罪路程,
前期工作
梁柏楠參加工作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都兢兢業業,埋頭苦幹,也確實幹出了一些成績。番禺的快速發展、南沙的成功開發,大家都是有目共睹,黨組織也給予了肯定,不斷對他委以重任。
犯罪路程
1993年梁柏楠升任番禺市委常委、副市長兼南沙開發區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在成績面前,他逐漸飄飄然起來,放鬆了對世界觀的改造,拜金主義思想日漸膨脹起來,大搞權錢交易,一步步墮入了犯罪的深淵。1993年4月,梁柏楠剛到南沙開發區主持工作時,發現南沙港口公司每年的路橋收費有超過千萬元的純收入,是塊“大肥肉”,有心想“啃”上一口,便藉機給該公司總經理陳某下了一道“命令”:“港口公司今後發展下去實力會很強,以後每年你無論用何種方式,都要調出300萬元來供我安排使用。如果不聽話,我隨時收回東引渡路的收費權。”梁柏楠的話陳某豈敢不聽,於是每年都安排從公司抽調出200萬港幣到梁柏楠任董事長的香港偉立公司。從1995年開始至今,共向該公司調款2000多萬港元,供梁柏楠大肆揮霍,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熟悉的人都知道,梁柏楠特別熱衷於和形形色色的“大款”交朋友,並打得火熱,其背後的動機就是要在官商互傍中撈取好處。包工頭莫某用其“敏銳”的目光捕捉到了這一點後,想方設法與梁柏楠搭上了關係。為了長期攀附這棵大樹,莫某投其所好,於1993年中秋節先投石問路式地送給梁柏楠1萬元,梁柏楠欣然笑納。此後,莫某“再接再厲”,每逢春節和中秋節都奉上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過節費。10年來,梁柏楠共收受莫某以各種名義所送人民幣26萬元。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包工頭的錢不會白送,利用梁柏楠手中的權力謀取更大的利益才是莫某等包工頭送錢的根由。對此,梁柏楠自然“心知肚明”,在收受莫某賄賂後,先後將南沙開發區大部分市政工程安排給莫某的公司承建並多次為其催要工程款。
為了藉機撈取錢財,梁柏楠每年都要大辦四場“生日宴”(本人生日、妻子生日、母親生日和孫女生日),主動為眾多行賄者提供“進貢”機會。除此之外,梁柏楠還善於利用權錢交易和其他形式受賄索賄。1996年,南沙開發區清理土地,其趁機掌握了一批土地指標審批權。在收受新宏基房地產公司經理梁某10多萬元賄賂後,無償調拔了100畝土地給該公司使用。梁某用其中70畝土證到銀行貸款1100萬元,全部用於非法經營,最終無法收回,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
——享樂主義思想膨脹,他放縱貪慾以權謀私
1993年是梁柏楠參加工作的第29個年頭,看到身邊很多能力不如自己的人都紛紛發了大財,自己雖說身為副市長,卻只能靠國家發的那點工資過日子,經濟上捉襟見肘,他的心理逐漸失去了平衡,認為“自己辛辛苦苦當領導,盡職盡責乾工作,為黨為民眾付出不少,得到一些好處也不會過分。”在這種錯誤思想指引下,隱藏在他內心深處的貪婪欲望迅速膨脹起來,以往一貫的艱苦奮鬥謙虛謹慎作風銷聲匿跡了,吃喝玩樂、遊山玩水、豪賭成了他最大的嗜好。
——封建主義思想膨脹,他庇護親屬攫取暴利
在梁柏楠的犯罪道路上,他的家庭扮演了一個非常不光彩的角色。梁柏楠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是家中的長子,家庭責任感較強。隨著職務的升遷以及手中權力的增大,梁柏楠不但把共產黨員應有的理想信念拋置腦後,而且把原本根深蒂固的家族觀念慢慢演變成了腐朽沒落的封建宗族作風,立志用自己手中權力“光宗耀祖”,蔭蔽後人,當好“家長”。
在梁柏楠任番禺區委書記期間,他的兒子梁仲甫利用其權力和影響,掛靠在番禺一家效益較好的全資國有公司——泰安公司承包工程。1999年,他出資3萬元成了泰安公司的董事,2001年他又一手操縱,將泰安公司改制為他的私營公司。
梁柏楠的弟弟梁煌南一直和包工頭莫某合夥承接工程,1998年他利用梁柏楠的影響,接受莫某贈送的乾股,成了私營企業港安公司的股東。1995年至1997年間,梁柏楠授意有關部門將一條長4公里、寬45米的道路工程交給港安公司承建,造價約3000萬元。1999年至2000年,港安公司在黃閣中學、潭山中學、橫瀝鎮中國小等學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標中,每投必中,且每項工程的造價均超過千萬元。這一切,當然離不開梁柏楠的多方關照。
梁柏楠的女婿黎展鵬也不示弱,更是把老丈人的權力用得淋漓盡致。1997年,黎展鵬看到辦理出入境手續很賺錢,梁柏楠便指令南沙港口公司讓女婿掛靠辦理出入境業務。僅1997年至1998年,黎展鵬便從中獲利200多萬元,只是象徵性地分給掛靠單位10萬元,其餘全部收進了自己腰包。
梁柏楠不但對親屬子女恩愛有加,而且對曾在他身邊工作的女秘書方某也是關懷備至,為她調動工作、升遷甚至安排她兄弟姐妹的工作都不遺餘力,有求必應。1996年,他將方某妹妹安排進南沙財政局工作;1997年,他又將方某弟弟從湖南調入南沙港口公司,在民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