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火

梁春火

梁春火,男,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廳級幹部。

2014年8月28日,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2014年12月5日,因涉嫌受賄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2015年1月,被撤銷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春火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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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2010年11月4日:第16屆亞洲運動會火炬傳遞活動在廣東省佛山市舉行,梁春火為第6棒火炬手。
2014年01月7日:廣州市政協十二屆九次常委會議獲悉,會議同意增補梁春火為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委員,官至副廳級。
2014年,因涉嫌受賄被市紀委雙規,6月被逮捕。面對檢方指控,梁春火表示自己確實“嚴重違法”,願意認罪,僅對一些細節提出意見。
2014年12月5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受賄人民幣328.3萬元、港幣5萬元。

人物事件

涉案調查

2014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訊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原黨委書記梁春火(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2014年12月5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原黨委書記梁春火,因涉嫌受賄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梁春火受賄主要涉及工程承包,共有五人向其行賄。2013年,原追隨梁春火的老員工黃某某,為幫他人中標相關工程,找到梁春火直接協商工程回扣,黃某某分兩次給梁春火80多萬元。此後,在梁春火幫忙打招呼的情況下,對方順利中標價值千萬元的工程。事後梁春火發現給對方的工程量不夠,又主動退回35萬元賄款。此外,從2011年到案發,他幫忙審批尾數相連的手機號,受賄過百萬元。據行賄人廖某陳述,其在倒賣號碼獲利後,送給梁68.3萬元。另一位行賄人也供述為靚號生意,給過梁50萬元。
檢方公訴人認為,梁春火自動投案,如實供述,是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撤銷資格

2015年1月,被撤銷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判刑

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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