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規》JGJ3-2010第5.2.4條規定,高層建築結構樓面梁受扭計算中未考慮樓蓋對梁扭轉的約束作用時,可對梁的計算扭矩乘以折減係數予以折減,一般可取梁扭矩折減係數為0.4。梁扭矩折減係數應根據梁周圍樓蓋的情況確定。 當樓面採用剛性板假定時,程式會考慮樓板的約束作用讀取用戶輸入的梁扭矩折減係數;當樓面採用彈性板假定時或者梁兩邊一側為剛性板另一側為彈性板時,程式對該梁不考慮扭矩折減係數。
梁扭矩折減係數對分析結果沒有影響,只影響設計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扭矩折減係數
- 外文名:Beam torque reduction fa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