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科學技術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科學技術委員會(掛梁平縣知識產權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科技、專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科技、專利的地方性政府規章草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梁戰略。研究制定全縣科技、專利發展的巨觀戰略和方針政策;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制定全縣科學技術、專利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完成情況。
(三)負責重點、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申報; 組織編制縣級重點科技項目計畫;對關係全縣重大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的關鍵技術,組織聯合攻關和難題招標;參與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
(四)指導、協調全縣鎮鄉(街道)、縣級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科技研發機構,利用現代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服務中介組織的建立和發展。
(五)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科技改革與創新。實施城鄉產業互動行動,構建工農互動的產學研結合體系;實施城鄉科技服務統籌行動,構建基層科技服務體系;實施民生科技提升行動,構建民生科技綜合技術服務體系;實施農民技能培訓行動,構建農業產業化及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技能培訓體系。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智慧財產權軟科學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依法處理和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傳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規劃。
(七)統籌協調全縣包括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在內的科技創新工作。指導單位、企業和個人的專利工作,支持、指導創造專利和專利產業化;規劃和指導研發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創建高新技術企業。
(八)組織對外科技、智慧財產權的交流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進科技智力工作。
(九)負責全縣的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事業費、科研基本建設費、科技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資金合理配置的措施。
(十)負責全縣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全縣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的科技成果鑑定、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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