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民政局

梁平縣民政局

梁平縣民政局是梁平縣政府職能機構,增加組織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民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平縣民政局
  • 屬性:縣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梁平縣
  • 職責調整:加強社會救助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
(二)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建設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有關民政工作的決定及工作部署,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指導、監督落實各類優撫對象撫恤優待政策;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縣級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代管異地退休幹部。
(三)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災工作;貫徹執行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擬訂本級工作方案;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防災減災工作;管理、分配縣級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的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的救助工作;代管襄渝鐵路西段傷殘民兵民工。
(五)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六)承擔依法對全縣性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監督本級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七)擬定全縣行政區劃規劃;負責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界限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供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九)貫徹執行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管理本級捐贈資金。
(十)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民政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二)優撫安置科(梁平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救災救助科
(四)基層政權和民間組織科(行政審批科)
(五)社會事務福利和慈善科

人員編制

梁平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7名。
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
(二)協同縣政府應急辦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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