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軒

梁實軒,新加坡博主。

2021年3月24日,梁實軒由於在其臉書頁面上分享了馬來西亞新聞網站一篇涉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不實報導”而涉嫌誹謗,被判向李顯龍賠償13.3萬新元(約合人民幣64.5萬元),其中10萬新元屬一般損害賠償,3.3萬新元屬加重性損害賠償。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新加坡博主。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梁實軒在臉書轉發了馬來西亞新聞網站The Coverage的一則新聞,文章稱李顯龍是馬來西亞一馬公司弊案的主要調查對象。儘管梁實軒在分享帖子後三天內,遵照政府要求刪除了帖子,但李顯龍在事發後還是起訴梁實軒誹謗。
2020年10月,案件在新加坡高級法院審結。梁實軒認為起訴方證據不足,選擇不上庭答辯。
2021年3月24日,法官伊迪特·阿卜杜拉在判決書中稱梁實軒分享文章時“完全不去探究其真實性”,“對文章是否真實全無顧忌”。路透社報導援引法官的話稱,總共有45人回復了梁分享的帖子,且其中的隱私設定為公開。法院裁定,雖然梁實軒在分享時並未添加任何說明文字或評論,但分享文章的行為還是構成了另一種形式的“發表”。辯方對此辯稱,梁實軒對發表這篇文章不負責任,“即使有人看到梁實軒的貼文,也不一定會點閱文章。此外,轉發文章只是隨意告訴朋友,這篇文章挺有趣,可以看看。”法官則在判決書中表示不認同辯方的說法。他指出,貼文中有文章的連結、照片以及文章的部分內容,因此整個貼文實際上就是該文章的縮影。法官還表示,鑒於梁曾在網上自稱“堅定的政府批判者”等因素,因此除了梁實軒在某種程度上支持或贊同文章連結中的內容,似乎沒有任何其他合理的解釋他的行為,“梁實軒轉發文章的行為,無論是否是在直接指控總理涉及弊案,但至少是在影射總理涉及犯罪行為,因此確實詆毀了總理的聲譽。”
2021年3月24日下午,辯方律師林鼎在臉書的一段視頻中指出判決是“錯誤的”,存在“嚴重缺陷”,並會與梁實軒商討採取抗訴等進一步措施。梁實軒也在視頻中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此外,有支持梁實軒的人幫他籌集資金,以支付巨額賠償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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