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婭(IBM深圳管理人員)

梁婭(IBM深圳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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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婭,35歲,IBM深圳管理人員,2014年2月17日上午10點29分,她暈倒在深圳捷運水灣站C出口台階上,倒下後有求救,3分鐘後,有市民發現,捷運工作人員隨後趕到,民警25分鐘後趕到。此間,無人上前急救,11點18分,120到達,梁婭已逝。

2014年6月,梁婭父母以未盡安保、救助義務致人死亡將深圳捷運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急救中心告上法庭。

9月19日,福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婭
  • 逝世日期:2014年2月17日
  • 職業:IBM深圳管理人員
  • 年齡:35歲
  • 性別:女
簡介,審判,爭議,

簡介

2014年2月17日上午10點27分,35歲的IBM深圳公司女經理梁婭倒在深圳捷運蛇口線水灣站C出口的台階上,捷運工作人員5分鐘後趕到現場,又過13分鐘後才撥打120急救電話,其間未對梁婭採取急救措施,11點16分急救人員趕到後發現梁婭已死亡。
2014年6月,梁婭父母以未盡安保、救助義務致人死亡將深圳捷運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急救中心告上法庭。9月19日霉犁芝霉,福田法院疊勸充公開開庭審理,死者家屬、死者生前單位同事及10餘家媒體共40餘人現場旁聽了案件庭審全過程,捷運集團和急救中心則只派了代理律師出庭。

審判

家屬:捷運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2014年9月19日上午9點半,庭審正式開始,雙方就“捷運集道跨想團和市急救中心對於梁婭的死亡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大小”展開辯論,焦點也主要集中在捷運集團上,家屬認為捷運集團在梁婭在其服務區域內遇到傷害時,懈怠救助,未對其依法履行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依法應當對其死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被告深圳市急救中心到場後違反急救診療常規,沒有採取任何積極搶救措施,即斷然宣布梁女士死亡,因此亦依法應當對梁女士的死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據此,家屬請煮頌宙求法院判令:1、兩被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2、兩被告連帶向原告支付死亡賠償金人民幣814837.6元;3、兩被告連帶向原告支付喪葬費39867元;4、兩被告連帶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人民幣各100000元;5、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費用。

爭議

捷運工作人員為何不第一時間撥打120?
梁女士表盛尋示,捷運集團《深圳捷運乘客傷亡事故處理實施細則》5.1.3里有規定,“傷勢嚴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送往就近醫院”,而捷運工作人員,卻是在到達現場13分鐘後,才撥打的120,而距離該捷運口只有1公里的地方,就是蛇口醫院,捷運工作人員為何不按規定,第一時間撥打120或者送往醫院救治。
庭審中,審判長詢問捷運集團代理律師,從捷運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到撥打120這段時間,總共13分鐘左右,這期間捷運公司是如何應對的,又做出了那些舉措,希望代理律師能詳細給予解釋。不過,捷運集團代理律師並沒有正面回答當時捷運內部是如何處置梁婭事件的,只是表示當時車站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向公司O C C匯報了此事,至於做出了那些決定,則沒有給予說明。
記者從一份《深圳市捷運公司運營分公司企業標準(深圳捷運乘客傷亡事故處理實施細則A版)》5.1.3里規定“車站對傷勢輕微的傷者(如有較輕的刮、劃傷、碰撞傷痕等)進行簡單的救助,若傷者需要可協助撥打120急救電話。傷勢嚴重(如有較大傷口流血不止、昏迷等)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送往就近醫院,並視情況及時通知捷運公安介入調查。”
根據該規定,如果乘客傷食嚴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歸墊地漏電話送往醫院,然後在通知公安介入;而在梁婭事件中,捷運工作人員是在10點40分先撥打報警電話,然後才在10點46分撥打急救電話,順序剛好相反。
工作人員為何不對梁婭實施急救?
監控錄像顯示,粱婭倒地是在10點27分,而捷運工作人員則在10點33分就趕到了現場,監控錄像顯示,從捷運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到急救人員趕到的40多分鐘裡,捷運工作人員只是俯身下去看了看,對於跪趴在台階上的梁婭,並沒有採取更多的措施。
捷運集團代理律師表示,車站的工作人員,都經過急救培訓,而且都是持證上崗,對於當時為何沒有工作人員對梁婭採取急救措施,其沒有正面回答,表示當時工作人員摸了梁婭的脈搏,發現已經沒有心跳,判斷可能已經迎朽捆死亡;不過,在2月27日,捷運方曾表示,當時工作人員呼叫梁婭沒有回應,不清楚梁婭的身體狀況,所以才不敢貿然施救。
梁婭姐姐梁女士表示,既然捷運工作人員都懂得急救知識,也都持證上崗,那為何不馬上給梁婭做急救,捷運工作人員到了現場後,大家自然認為有捷運工作人員在,理應會得到更好的救助,如果不是捷運工作人員在場,說不定有好心的市民經過,會給梁婭做急救,那樣可能還能救妹妹一命;而監控錄像里,過往的路人都穿著厚衣服,據天氣預報,當天氣溫只有10多攝氏度,在那么長的時間裡,梁婭跪趴在冰冷的台階上,身上只有單薄的衣服,即使沒有其它疾病,也會給活活凍死。
工作人員為何不對梁婭實施急救?
監控錄像顯示,粱婭倒地是在10點27分,而捷運工作人員則在10點33分就趕到了現場,監控錄像顯示,從捷運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到急救人員趕到的40多分鐘裡,捷運工作人員只是俯身下去看了看,對於跪趴在台階上的梁婭,並沒有採取更多的措施。
捷運集團代理律師表示,車站的工作人員,都經過急救培訓,而且都是持證上崗,對於當時為何沒有工作人員對梁婭採取急救措施,其沒有正面回答,表示當時工作人員摸了梁婭的脈搏,發現已經沒有心跳,判斷可能已經死亡;不過,在2月27日,捷運方曾表示,當時工作人員呼叫梁婭沒有回應,不清楚梁婭的身體狀況,所以才不敢貿然施救。
梁婭姐姐梁女士表示,既然捷運工作人員都懂得急救知識,也都持證上崗,那為何不馬上給梁婭做急救,捷運工作人員到了現場後,大家自然認為有捷運工作人員在,理應會得到更好的救助,如果不是捷運工作人員在場,說不定有好心的市民經過,會給梁婭做急救,那樣可能還能救妹妹一命;而監控錄像里,過往的路人都穿著厚衣服,據天氣預報,當天氣溫只有10多攝氏度,在那么長的時間裡,梁婭跪趴在冰冷的台階上,身上只有單薄的衣服,即使沒有其它疾病,也會給活活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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