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麻獎學金”是由香港知名人士查濟民先生為主席的香港桑麻基金會設立的獎學金,用以獎勵熱愛祖國、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以鼓勵全校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立志報國、振興紡織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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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條件
評審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紡織事業,平行優良,遵紀守法,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要求進步,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具有開拓和創新精神,身體健康。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在實踐性教學環節中表現突出,積極參加課外學術科研活動,並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校內進行的“興華杯”、“求實杯”、“耀華杯”、“挑戰杯”及學生學術年會等競賽中獲獎者,或在市級學科競賽中獲獎者優先。
3、大學本科二、三、四年級的學生必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統考。通過國家英語六級統考,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三級、高級程式設計師考試者可優先考慮。
4、庭經濟困難,且學習成績突出者,可優先考慮。
5、具有創新意識,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善於發掘新的方法,嘗試新事務。
6、能主動、多渠道的汲取知識,注重培養實踐能力。能有效利用網際網路獲取外部信息,充分利用計算機等電子設備輔助學習。
7、申請者必須被評選為本年度校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獲特等獎的學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須在市級以上單科學術競賽中獲獎,或在學業、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
評選範圍
在我校有正式學籍的博士生、碩士生 、本科生、高職生中產生。
獎級評定
特等獎10000元,獎勵名額為2人;
一等獎 4000元,獎勵名額為9人;
二等獎 3000元,獎勵名額為17人;
三等獎 2000元,獎勵名額為31人
評審程式
1、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學生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
2、各學院及研究生部根據評定條件及學生的書面申請,由所在學院研究決定,提出推薦名單,經學院審查同意並簽署意見蓋章後,報桑麻獎學金辦公室初審。
3、桑麻獎學金辦公室整理、初審後,報“桑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產生獲獎人。
4、特等獎由推薦一等獎的學生中評選產生,申請人應準備相關3000字文字材料,報“桑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投票產生獲獎人。
5、獲獎學生名單評出後,由校評審委員會向桑麻獎學金、獎教金管理委員會報告情況。
6、經桑麻獎學金、獎教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並報請基金會批准後,公布獲獎學金名單,為獲獎學生頒發獲獎證書和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