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執行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民辦幼稚園、自學考試輔導機構及藝體培訓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和變更審批。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或組織實施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或組織實施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統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
七、依據《教師法》規定,在職責範圍內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八、統籌管理中國小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制定中國小招生計畫;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
九、負責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行政審批股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信息、調研、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會務、行政值班、上傳下達、電子政務、涉教輿情監管、信訪轉接、公務接待、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審批、法制宣傳、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圖書館(室)的圖書裝備,組織指導中國小校辦公室工作及報刊征訂發行工作;負責統籌對教育局年度績效考核迎檢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考勤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和作風建設。
二、人事教育股(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有關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教師補充、教師調配工作;負責落實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政策;負責教育系統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落實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教師聘任解聘制度、教職工請假銷假制度;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與動態管理、教師職務聘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人才統計年報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體制、分配製度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和專家工作;負責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負責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評價改革、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督導室(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主要職責:制定和落實教育督導規章制度,代表縣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教育督導職權,根據縣政府的安排(或委託)對縣直相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評估、考核。負責“縣、片、校”三級督導機構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兩項評價”市檢、省檢工作,國家省市縣部署的專項督導(重點督導、熱點督導等);負責學校管理綜合評價、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學的省級督導評估、省示範中學網評、中國小辦學水平評估、省市合格學校(標準化學校)縣級初評、公民辦幼稚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負責國家基礎教育質量檢測、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監測工作。負責教育評價改革和教師減負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主要職責: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執行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檔案與評價標準,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組織國中會考;負責義務教育及普通高中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教學信息化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學校布局調整、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歸口管理學前教育、中國小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歸口管理中國小競賽活動;負責共青團少先隊工作;負責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創新、雙減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文明創建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評價改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的收支、分配及下撥工作;加強全縣教育經費管理,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資料彙編及上報工作;教育系統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統計上報工作;依法合理編制經費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部門決算,真實反映教育系統財務狀況;負責監督管理教育系統資產;負責教育債務化解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的會計核算、業務培訓;負責網際網路加監督及中央轉移支付等平台操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管理財政收據等相關票據;負責有關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綠色創建、“兩山”理論創新實踐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主要職責: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執行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等活動;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衛生創建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評價改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終身教育工作;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關於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教學指導檔案及評估標準;負責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教材配備、招生和學歷學籍管理等工作;組織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學生的公共基礎課程普測、專業技能抽測等考試工作;指導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教學改革及德育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審計室
主要職責: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責,組織對教育系統經常性的經濟活動和重大的經費管理事項開展審計調查;負責局機關及學校幹部離任審計;負責對上級及縣本級財政下達的各類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申報上級計畫、財政、教育等部門專項項目工程計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項目工程建設、定點選址、擬定項目建設標準;負責擬定各級種類學校基建投資計畫、建設規模;協助全縣各級各類項目建設安全工作;負責在建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組織項目驗收。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民辦教育股(掛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綜合管理;負責民辦學校綜合性檢查評估,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負責校外培訓監管。負責受理民辦教育機構設立審請事項。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一、教育考試中心
主要職責: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我縣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體檢、組考、錄取工作,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組考、信息管理工作,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組考、錄取工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組考、考籍管理、畢業證書辦理工作,社會考試報名、組考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師資培訓站(掛桑植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規劃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做好國培、省培、各級各類教師培訓指標分配及管理,同時規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學分年度審核與管理;中國小教師信息技術提升工作的常態化。實施中國小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特級教師推薦及工人等級考試。各級“雙名”工程和“名師工作室”的推薦、管理與考核等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教學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教育教學研究、教學調查、教學指導工作;負責整合教學資源、組織教研活動、教師培養、教育教學評價工作;負責教育智庫建設;負責課題研究、課堂教學改革、總結推廣教學經驗、指導校本教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基層工會聯合會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工會法》,開展教育工會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國小校全教會、教代會;負責中國小校務公開、無償獻血工作;負責“愛燭行動”,關心和慰問離退休、困難教職工,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負責組織教職工開展業餘文藝、體育活動,豐富教職工業餘生活,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負責領導和職工之間的聯繫與溝通;負責教育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維護穩定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未成年人保護、禁毒、反電詐、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處理校園安全事故及涉教矛盾糾紛;負責“平安學校”的創建,協調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縣學生用車和校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調研、統計、上報,組織申報學生用車獎補資金,協助辦理學生用車線路許可,組織對學生用車進行安全管理督查。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牽頭做好安全創建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勤工儉學站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制定實施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勞動基地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規範、督促落實學校及幼稚園內食堂、商店及飲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勞動技能培訓。嚴把食品及原輔材料、食品用機械、工具準入關,確保食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公辦學校食堂賬目。統籌學校學生校服、作業本的訂購、收費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組織購買公辦學校校方責任險和食品安全險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電化教育教學儀器站
主要職責:負責實驗教學與計算機教學的指導、管理及考核。負責實驗室、校園廣播系統、學校教育信息化、校園網路等裝備的配備與維護。負責優質教育資源的開發、套用與管理及配套設施建設與維護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統籌全縣教育鄉村振興工作。負責國家資助、生源地助學貸款、省“一單式”和全國學生資助系統、基層就業補償、局機關“兩項幫扶”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桑植縣教育基金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召開理事會,執行理事會的決議;負責教育基金的募集和管理;開展“獎教獎學、助教助學”等公益活動;負責教育基金的保值、增值。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彭國鋒(縣委教育工委書記,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聯繫桑植一中、澧源中學。
劉吉國(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管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工人事、師德師風、黨風廉政、師資培訓、共青團和少先隊建設、語言文字、信訪、綜治、禁毒、校車管理、學校布局調整、最佳化營商環境、治理教育亂收費、文旅研學、科技創新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基教股、維穩辦(校車辦)、師訓站、教研室、紀工委。聯繫桑植四中、進修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瑞塔鋪國小、空殼樹中學、空殼樹國小、汨湖中學、汨湖國小、竹葉坪學校、走馬坪國小、人潮溪學校、西蓮學校、白石學校。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學校的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王朝陽(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規劃、基建、為民辦實事、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工程項目、職業教育、教育基金、社會培訓機構及民辦學校管理、社會捐贈、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規劃辦、民教股、職成教股、審計室、基金會。聯繫職中、機關幼稚園、芙蓉學校、萃英學校、沙塔坪中學、沙塔坪國小、苦竹坪國小、四方溪國小、龍潭坪學校、五道水學校、八大公山國小、芭茅溪國小、細砂坪學校、蹇家坡學校、德興實驗學校。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學校的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張平(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龍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統戰、意識形態、教育考試、營養改善計畫、教育信息化、疫病防控、衛生創建等工作。分管黨建辦、考試中心、電教站、勤管站、體衛藝股。聯繫賀龍中學、啟智學校、思源實驗學校、十一學校、澧源鎮一小、澧源鎮二小、洪家關國小、橋自彎學校、谷羅山國小、利福塔鎮芙蓉學校、利福塔國小、上洞街學校。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學校的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劉紀念(黨組成員、總督學、工會主席):負責財務管理、鄉村振興、教育督導、教師減負、教育評價改革、涉教輿情、文明創建、志願服務活動、績效考核、節能減排、國資管理、綠色創建、教育收費、“兩山理論”實踐、工會、婦女兒童、關心下一代、校務(政務)公開、老乾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股、督導室、資助中心、教育工會。聯繫陳家河中學、陳家河國小、兩河口國小、廖家村學校、河口學校、岩屋口國小、上河溪學校、涼水口中學、涼水口國小、官地坪中學、官地坪國小、長潭坪學校、麥地坪國小、馬合口學校、淋溪河學校、芙蓉橋中學、芙蓉橋國小、劉家坪學校。負責分管股室和聯繫學校的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