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根據《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黔府發200932號)、《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目標任務》(黔府辦發200997號)和《貴州省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黔衛發2009128號)精神,結合桐梓縣縣實際,特制定該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 編號:桐府辦發〔2010〕6號
  • 時間: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 類別:通知
通知,實施方案,

通知

桐府辦發〔2010〕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實施方案

桐梓縣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黔府發[2009]32號)、《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目標任務》(黔府辦發[2009]97號)和《貴州省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方案》(黔衛發[2009]1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0年起,向全縣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對影響城鄉居民健康的突出問題實施干預措施,減少主要健康危險因素,有效預防和控制主要傳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能力,使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到2011年,國家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得到普及,城鄉之間獲得公共衛生服務的差距逐步縮小。轄區內常駐居民與流動人口都能享受到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到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機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鄉居民健康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與內容
(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0年起,啟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婦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0年起,啟動實施國家新增項目,即35—59歲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期補服葉酸、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B肝疫苗、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區改爐改灶、建設農村無害化廁所等6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免疫規劃、愛滋病、結核病項目。配合搞好村衛生室建設項目。
(三)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組織開展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技術服務,主要包括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科普宣傳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方法諮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實施避孕節育和恢復生育力手術,隨訪服務,開展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及避孕藥具不良反應診治等。
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及職責
(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及職責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免費為居民提供。
2、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婦幼保健院承擔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見附屬檔案2)
(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及職責
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由縣疾控中心、縣婦幼保健院、計畫生育部門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組織實施。根據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方案涉及到的相關部門,按照各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方案要求和任務履行部門職責,承擔重大公共衛生服務任務。
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操作規範
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和省、市確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操作規範執行。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09年版)》,我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
(一)居民健康檔案建檔服務操作規範;
(二)健康教育宣教服務操作規範;
(三)0—36個月兒童保健服務操作規範;
(四)孕產婦保健服務操作規範;
(五)老年人保健服務操作規範;
(六)預防接種服務操作規範;
(七)傳染病報告和處理規範;
(八)高血壓患者管理規範;
(九)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規範;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規範。
五、建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機制
(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於15元/人,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2元/人,地方財政安排3元。
(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主要由中央專項安排,項目配套資金由地方財政安排。
(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縣財政預算安排。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縣財政合理安排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資金。人口與計畫生育部門組織開展的計畫生育服務所需經費由財政按原經費渠道核發。縣人民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從財政安排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中統籌安排。
六、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1),負責對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領導,建立以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等多部門合作的機制,共同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
(二)建立績效考核。縣衛生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方法。採取專業考核和社會滿意度評價方法進行考核,以考核結果作為項目經費的結算根據,將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的結算與工作數量和質量掛鈎。對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的非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淘汰制。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讓廣大城鄉居民了解自身能夠免費享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高民眾的知曉率,鼓勵民眾廣泛參與。
(四)加強監督管理。縣衛生局、人口與計畫生育局要加強動態監測和管理,做好相關數據和資料的收集、匯總、整理和分析。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信息統計工作的指導,對其統計人員進行系統培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應明確人員負責信息統計工作,保證信息完整,數據準確。
附屬檔案:1、桐梓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項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2、桐梓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責任分解表
附屬檔案:
桐梓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項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張永康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守寶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周 興 縣財政局局長
陳德俊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長
張中紅 縣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李安平 縣疾控中心主任
羅昭旗 縣衛生局副局長
鄧懷翌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袁細強 縣文廣局副局長
黃昌敬 縣計生婦幼保健院副院長
王中華 縣人民醫院院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衛生局,張中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羅昭旗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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