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科技局

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廬科技局
  • 行政區域:桐廬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桐廬縣科技局通過三項措施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一是強化政策扶持。積極做好宣傳、輔導和服務,引導企業準確把握省市縣關於支持企業創新的相關政策,鼓勵企業申報項目,進一步提升高新技術產品的高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二是拓寬融資渠道。充分發揮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風險投資機構設立風投基金,多元化籌集科技創新項目投資擔保資金,推進服務業高端化。三是加速人才培養。開展校企聯合,積極培養基礎型、套用型人才,進一步最佳化創新政策環境,調動高新技術人才開展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積極性,並加快培育一支具有風險決策能力、創新管理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家隊伍,努力促進科技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
桐廬縣科技局積極推進區縣科技合作,根據市、縣統一部署,桐廬縣科技局積極開展與拱墅區科技局在科技服務、合作發展等領域的協作,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一是建立雙方合作決策和交流機制,定期舉行聯席會議,商討合作推進舉措。二是建立工作機構,成立了區縣雙方科技合作工作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日常聯絡、協調工作。三是開展多形式的對接活動,如技術諮詢服務、科技管理培訓、設立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等。

主要職責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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