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內設科室:辦公室,藥品稽查科,藥品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監察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職能:制定全市藥品、醫療器械
  • 下設:藥品監督管理科
  • 局長:金明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一)制定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及相關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審查標準。
(十二)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三)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在職責範圍內,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食品、醫藥產業政策。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局長:金明
內設科室:辦公室,藥品稽查科,藥品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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