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
桐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五)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政策,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規劃。
(六)組織協調和推進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組織協調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七)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區域性經濟發展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市域經濟發展和經濟強鎮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和專業園區的有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教育體育、文化、衛生與人口計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協調。
(九)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指導全市節能工作和協調能源綜合利用;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編制全市重點項目建設計畫,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監測分析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情況,研究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建議;開展項目稽察。
(十一)實施國家、省能源工作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全市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廣能源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主任 朱世新
黨組成員、副主任 謝揚勝
黨組成員、重點辦主任 王宜文
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麗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許仁成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蔡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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