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國資中心

桐城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2、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管理權、經營權、收益權、資產處置權。
3、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拍賣、重組等處置工作;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
4、代表市人民政府持有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產權(股權),依法決定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的重組,包括產權轉讓、租賃、拍賣、兼併、聯合開發經營活動,最佳化資本結構和資本配置,盤活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5、利用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對外開展融資抵押擔保,籌集發展資金。
6、對行政事業單位興辦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實施產權管理,並經市政府批准對經濟實體的資產進行市場化運作。
7、代表市政府履行政府出資人職責,履行收益分配收繳職責。
8、負責政府授權接收的國家資產管理公司屬我市金融不良資產包以及財政周轉金等其他風險資產的管理、清收及處置工作。
9、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負責中心機關的綜合性管理工作,負責文秘、人事、工資、信息、檔案、常務、工青婦、接待、後勤、安全保衛、紀律監察等工作。
2、資產管理一科
負責政府授權接收的國家資產管理公司屬我市金融不良資產包以及財政周轉金等其他風險資產的管理、清收及處置工作。
履行政府出資人管理職責,加強對外投資管理,負責投資收益的及時收繳。
利用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對外開展融資抵押擔保,籌集發展資金。
3、資產管理二科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等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房屋租賃契約的簽訂、經營權的招投標事宜、租賃收入的收繳等工作;負責物業管理、處置等管理工作。
4、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決算,擬定有關籌資方案,參與中心重大經濟決策,統管各項資金;負責擬定財務有關規章、制度、辦法及具體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日常管理,行使會計監督、會計核算和理財職能,定期報送各種內外部會計報表並申報稅費;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移交的固定資產登記、評估、入帳工作,建立固定資產台帳;負責建立政府投資資產包、財政周轉金等台賬;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有關事宜;擬定對政府投資企業和項目財務考核和監督辦法,並做好財務審計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