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近幾年來,桃江縣民政局在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支持和省市主管部門精心指導下,局長率班子成員帶領全體民政幹部職工牢牢把握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團結拼搏,克難勇進,使民政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完善,優撫保障體系逐步形成,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加快,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本步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民政部門自身建設得到加強和發展,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三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先後40餘次受到省、市、縣表彰,先後授予“全省勘界工作先進集體”、“全縣雙擁模範單位”、“全縣民政工作先進縣”、“縣三個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2006年在全縣“萬人評政務”活動中名列第二,2008被評為“全市民政工作先進縣”、“湖南省五保供養先進縣”、“全省第七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先進縣”。
公開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切實履行民政職能,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作風,紮實推動全縣民政事業全面發展。
二、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理念,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全力推進民政項目建設,積極爭取政策性項目資金,切實保障好睏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切身利益。
三、全面推行政務公開,陽光操作,把執行行政審批、行政評可、政務服務等項目的政策和規定向社會公示,自覺做到公平、公開、公正、便民,自覺接受民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不正之風。
四、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抓好懲防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手中權力,做到清正廉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主動接受組織和民眾監督。
五、帶好隊伍,紮實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健全民政各項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規範行為,用制度管人管事,確保民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以上承諾,懇請廣大幹部民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
單位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我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全縣防災、抗災、救災工作;核實、評估、掌握和發布災情,申報、撥發、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3、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負責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4、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制度,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申報、撥發城鄉社會救助資金,指導和監督全縣城鄉社會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指導城鄉集體、個體興辦敬老院工作。
5、編制
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社區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建立和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福利生產事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對城鄉社會福利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我縣福利彩票發行、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6、貫徹國家優撫法規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承辦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工作,負責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優撫扶貧工作,指導優撫貧困戶制定脫貧計畫和措施,幫助優撫貧困對象解決“三難”問題。
7、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8、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
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
9、研究擬定我縣行政區域發展規劃;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等工作;負責鄉以上行政區域邊界勘界、核界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鄉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指導各鄉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10、負責我縣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審核,推廣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指導各鄉的地名工作。
11、負責全縣性社團以及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依法查處非法社團組織及社團違法行為,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12、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13、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14、負責全縣各鄉鎮民政幹部業務培訓和民政幹部的表彰獎勵工作;指導、監督、審計各鄉(鎮)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15、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老齡工作和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16、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職能職責: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公開和機關日常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協助檢查、督促民政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老齡、紀檢監察、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保密、人大政協聯絡、局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會議安排;搞好後勤保障,車輛安排等。
2、來信來訪接待辦公室:
制定全縣民政信訪工作
目標責任制;接待和處理日常來信來訪;承辦各級信訪辦批轉的來信來訪等事項;組織調查來信和上訪中反映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縣民政信訪統計工作;負責局法制、維穩工作。
3、低保股: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法規、檔案,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管理分配並使用上級下撥和縣級配套的各類救助資金。
4、救災救濟股:
負責組織全縣救災工作,掌握和報告災情,組織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負責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監督,指導災區生產自救;負責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相活動和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工作。
5、社會福利股:
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機構和福利企業的審核報批工作。
6、優撫股:
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工作,組織全縣擁軍慰問活動,指導基層開展擁軍優屬工作;貫徹落實優待法規、優待標準;負責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庭撫恤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犧牲病故撫恤;管理復員軍人、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對象的傷殘審核申報工作;落實革命傷殘軍人及其他傷殘人員的撫恤待遇;督促落實傷殘軍人醫療等政策;對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伍軍人給予定補;指導縣光榮院和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國家有關復退軍人安置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8、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股:
組織實施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有關的政策、法規;負責村、社區(居)委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社區(居)民自治;制訂社區發展規劃,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負責婚姻、收養登記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權益。負責行政區劃、邊界爭議和地名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區劃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及城鎮設定與規劃的報批工作;承辦市、鎮設定及規劃;組織參與行政區劃邊界勘界工作;對邊界爭議的調解事務,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及其它地名命名、更名的報批工作,發布標準地名,監督檢查地名使用情況,組織地名調查,負責城鄉地名標誌的設定、更新和管理。
9、人教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民政系統計生、老幹部和民政統計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個人表彰工作;指導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10、民間組織管理股:
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違法行為,負責社團行政複議。
11、募委辦:
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和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12、計財股:
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編制本級民政事業費收支預算,分解下達各項民政事業費專項指標,檢查監督民政事業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經費、局機關行政經費及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民政財務的審計和統計工作。
13、慈善老區辦:
負責向社會各界募集慈善資金、接受社會各界及國內外各種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現金及實物的捐贈。組織開展賑災救難、扶貧濟困、助孤安老、助醫助學等社會救助活動。組織和支持社會慈善志願者隊伍開展不同形式的慈善服務活動。興辦和資助社會慈善福利事業以及服務於慈善事業的實業。組織開展慈善事業的理論研究和國(境)內外慈善團體、友好人士的交流合作。承辦政府委託的慈善服務事宜。負責全縣革命老根據地的經濟開發和脫貧致富的業務指導。預測和制定全縣老區經濟開發脫貧的長遠和近期規劃,督促和論證、審定上報扶持項目。負責調查了解老區人民生產、生活情況,管好、用好、用活老區開發資金,努力改善老區人民的生產、生活基本設施,幫助他們儘快脫貧致富。
14、婚姻登記處:
設縣政務中心民政局視窗,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制定本縣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規定,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15、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組織軍休幹部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生活和醫療待遇;掌握軍休幹部的思想狀況,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組織開展適合軍休幹部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軍休幹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發揮軍休幹部的政治優勢和專業特長,支持和幫助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公益活動;組織協調社會力量為軍休幹部服務;為軍休幹部提供有關政策諮詢,管理軍休幹部的檔案。
16、縣殯儀館:
熱情為喪主提供運屍服務,並按喪主要求提供屍體冷藏、提供遺體整容、遺體告別儀式所需場所、遺體火化、骨灰暫存等系列服務。喪主憑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為死者出具的有效死亡證明火化屍體,殯儀館實行24小時服務,做到單屍火化,隨到隨化。按縣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殯儀館提供的喪葬用品,實行明碼標價,由喪主自願選擇
17、縣光榮院:
主要職責:對革命和人民有過貢獻的孤老優撫對象的安置場所,貫徹以養為主、民主管理、勤儉辦院和積極發展生產的方針,實行國家、集體共同供養的辦法,對孤老優撫對象實行集中供養。
18、縣救助管理站:
對桃江縣境內特殊困境中的三無人員應急解難,提供關愛性救助服務。
黨組成員分工
李孝輝 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盤工作;
張勝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負責辦公室、財務、人教、老乾、政工、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創先爭優、殯葬改革、老齡、創衛、創森、建議提案辦理、立項爭資、目標管理考核、機關事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股、人教股、縣殯儀館;
李萍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城鄉社會救助、慈善、老區、計畫生育、女工等工作;
李錫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社會事務、社團登記管理、政務服務、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福利中心建設等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政務服務股、民間組織管理股、縣救助站、縣婚姻登記處;
曾學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救災救濟、基政、地名區劃、社區建設、法制、
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福彩發行、儲金會清整、應急管理、建整扶貧、新農村示範村聯點扶建等工作。分管:救災救濟股、監察室、募委辦、基政股。
劉山虎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負責優撫、安置、雙擁、信訪維穩、安全生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會等工作。分管:優撫股、安置辦、雙擁辦、信訪室、縣軍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