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學南國風文學社

桂林理工大學南國風文學社

關於文學社:

南國風文學社直屬本校黨委宣傳部,人事制度由學校團委下屬社團組織管理部門管理。社團創建於1998年春,前身為桂林理工大學大學生記者團南國風文學社,正式獨立於2005年4月中旬。

文學社成立的目的 :

大學是最直接培養國家的人才的地方,是人生的關鍵時刻,可能也是最後一次可以擁有較高的可塑性、集中精力充實自我的成長曆程。 大學生是馬上要面對社會生活,馬上面對肩負起國家建設和社會責任。大學也是我國素質教育體現得最集中、最耀眼的地方。進入大學後,大學生就要學會選擇自己的將來,努力編織生活夢想,明確奮鬥方向,奠定事業基礎,積極面對將來。所以,大學生除了掌握自然科學知識之外,學習社會科學和人文精神是很必要的。

而對於我們學校以理工科為主、文科為輔,除了文科老師的教授,通過學生社團宣傳發揚學校的優良傳統、發揚學校的艱苦奮鬥、開拓創新的立本精神是很必要的,而文學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最好途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國風文學社
  • 成立時間:2005年4月中旬
  • 宗旨:行走 閱讀 書寫 分享
  • 隸屬單位:桂林理工大學黨委宣傳部
  • 地點:桂林理工大學雁山校區
  • 類型:職能型社團
  • 相聯貼吧:南國風文學社吧
寄語,社團簡介,社團宗旨,社團陣地,精品活動,特色活動,社團機構,南國風文學社總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成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附則,

寄語

文學社,是一塊文學的天地。在這片天地里,是雄鷹,你總會遠翔萬里;是駿馬,你總會賓士天際。在這裡,你將會結識最誠摯的朋友;在這裡,你的大學生活將會更精彩!
十多年風雨兼程,十多年精心磨劍,南國風終於成長為一個獨立的社團,成為文學愛好者發揮所長、交流文學的“樂土”。因為年輕,我們激情澎湃;因為無畏,我們永不止步。
對於我校同學,不要求你一定有很強的文字功底,不要求你一定發表過文章,只要你對文學滿腔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我們都熱情歡迎你們的加入!
南國風文學社熱切期待各位老師和同學的來稿,更歡迎新同學的加入!

社團簡介

南國風文學社是一個集職能服務、興趣愛好為一體的綜合類純文學社團。社團創建於1998年,直屬學校黨委宣傳部校刊編輯部,歸屬學校團委管理。我們的目標是,推出自己的校園文學作家!

社團宗旨

“培養人文素質,發掘個人潛能,施展文學才華,豐富大學生活”

社團陣地

《南國風》刊物

精品活動

桂林八大高校徵文大賽、說書人大賽

特色活動

文學“沙龍”、校外採風、各類徵文、文學講座等,桂林市八大高校聯合徵文大賽,南國風朗誦大賽。

社團機構

(一)組成:
1.指導老師
2.理事會成員: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
3.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網路編輯部、創作部,朗誦小組等部部長及副部長
4.社團內團支部,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文藝委員。
1. 各部門目標與職責
組織部:
目標——打造文學社有價值的活動。
職責——提前兩周寫好活動策劃書,提前做好活動策劃申請、場地、教室等先前工作以及配合外聯部布置會 場。事先安排各種小活動,提前準備布置以及確定活動內容,讓我們的活動有意義、有品位、有質 量、有方向。
思考——如何讓我們的工作順利展開
外聯部:
目標——與外界及其他社團溝通,間接提高文學社的知名度。
職責——拉贊助,提前一個學期與八大高校聯繫,告知八大高校徵文事宜。桂林理工大學論壇的管理工作 (上傳活動等信息)。在活動之前借搬物品,做好現場布置工作。
宣傳部:
目標——打造文學社的良好形象,做好宣傳工作,提高文學社的知名
度。
職責——在活動前一周做好海報,做好活動展板以及其他美工藝術類作品工作,制定一個合理標準以及負責 網路平台的宣傳。
思考——如何讓大家第一眼就了解我們社團的特色與活動。
網編部:
目標——打造一個精緻的網上文學交流平台,做出有質量、有品位、
符合文學社特色的網路作品。
職責——做好網上文學空間的布局及更新工作(上傳與文學有關的信息),以及與創作部一起完成每月小報 的工作,製作PPt等介紹資料。負責網上編輯工作。
思考——如何讓宣傳內容清晰明確,更具吸引力。
負責——新浪微博的管理。新浪微博:南國風文學社 。
秘書部:
目標——將文學打造成一個有組織、有紀律、高效率的社團。
工作——管理好社團財務,記錄相關事宜,維護社內紀律,主持例。
會,負責社內信息的傳遞及督促社內各項工作的落實。
思考——讓文學社的工作更具條理性,講究有組織、有紀律
創作部:
目標——保證社內文章的質量,營造濃厚的文學氛圍。
職責——做好寫稿及文章反饋工作
朗誦小組:
目標——提高文學社的文藝氣氛及活力。
職責——提高活動及例會氛圍,與創作部並肩齊驅提高文學社的文藝氣氛。
工作
1.《南國風》的出版;
2.舉行“桂林市八大高校聯合徵文比賽”,承辦廣西文學大賽以及其他主流徵文比賽;
3.管理學校網站裡的文學網頁——南國風,定期向院報文學版供稿;
4.收集學校里的熱愛文學的同學的文章往外面文學刊物推薦;
5.邀請文學名人、學院知名老師定期為社內成員進行培訓和開展講座;
6.與校內外友好社團協作開展一些活動。

南國風文學社總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性質:“南國風文學社”為院職能性服務部門,是桂林工學院學生自發組織的民眾性團體。
第二條社團宗旨:以弘揚人文精神,高舉文學旗幟,繁榮校園文化為己任,積極創建和諧新校園。
第三條文學陣地:《南國風》刊物是本社主流宣傳媒介,每年定期出版一期,是桂林工學院發行量最大的文學刊物。

第二章成員

第五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桂林工學院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二) 承認、遵守本社團章程;
(三) 自願遵守本社團紀律,有一定文學基礎,且通過本社團該年度招新筆試、面試。
第六條成員入社程式:
(一) 提出入會申請;
(二) 參加並且通過一輪面試或者一輪筆試;
(三) 各方面審查合格者可成為正式成員;
第七條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社團的活動和會議;
(三)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申請;
(五)享有在本社團刊物上發表作品的權利;
(六)有權監督本社團的紀律執行;
(七)享有使用社內公共財產的權利;
第八條成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維護社團的形象,不得散布、傳播有損學校及文學社聲譽的訊息;
(三)參與社團活動,按時出席例會;
(四)向社團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五)遵守本社團的規章紀律;
(六)愛護社內公共財產,使用前需登記,並經秘書處同意;
(七)平時多練筆,按時上交文章,積極向文學社提供稿件;
(八)社員須接受並認真完成社團交辦的各項任務;
(九)與其他社員和睦相處。
第九條文學社成員有下列表現者,應當予以獎勵:
(一)積極工作,成績顯著;
(二)遵守紀律,起模範作用;
(三)各類文學徵文比賽獲獎;
(四)在各類報刊雜誌上發表文章;
(五)對社團發展提出寶貴意見;
(六)有其他出色表現;
(七)具體獎勵措施將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十條紀律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不抄襲他人作品;
(三)積極參加社團組織活動;
(四)每次會議按時出席,無故缺席三次者勸退,缺席四次者視為自動退出。
(五)成員自願退出者應書面通知本社團;成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之後,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本社團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執行監督、彈劾、選舉、任免等權利;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成員大會執行機構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成員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換屆、人事選舉
本協會換屆均由黨委宣傳部指導,按團委規定社內召開換屆大會,大會根據需要,一般每學年召開一次,必須有2/3以上幹部出席。
(一)換屆前一個月,社團負責人在例會上公開明確提出換屆事宜,請有意競選的同學提出申請,並填備相關資料;
(二)社團負責人根據其個人表現,商討確定候選人;
(三)候選人在選舉大會上演講競選,與會人員民主投票;
(四)社團前幾屆負責人根據投票結果及院相關指導部門要求及建議商討後初定新一屆社團負責人;
(五)新幹部考核一個月(時間具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試用期中表現突出、通過者最終確定為新一屆負責人;
(六)如新負責人有意外事情或個人能力不能領導社團,老幹部有權組織召開臨時社團會議,選舉賢者。
(七)如社團負責人(社長)有特殊事情(如短期實習、生病等)需辦理,且暫時離開社團,其有權指定一名社內得力幹部擔任代理社長,全權處理社內所有事務。特殊期後,原社長將繼續領導社團,履行其職責;代理社長將回任其本職。
第十五條財務管理及使用
(一)本協會只招幹部,不收取任何入社費用,故無會費。開展活動一切合理費用均需開具發票,由秘書處登記報於協會負責人,再由其向學院相關指導部門報領。
(二)協會開展活動所用的個人開銷一般自己支付,除很必要的開銷外,協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社員資金。
(三)協會內任何人均不得以個人事由挪用協會費用,一經發現,記入個人檔案,並嚴格處理。
(四)“南國風基金”籌建
1.來源:文學社統一組稿、投稿後,社員發表文章所得獎勵(除了大型的徵文比賽)、稿費等一併匯入“南國風基金”,納入本社團流動資金,用於社內日常開支。
2.管理:基金將由秘書處指定人員統一管理。
3.使用:除依照“財務管理及使用”中(一)、(二)、(三)中規定外,使用基金前,必須先到秘書處相關人員處登記,並經社團負責人同意,批准後方可領取。秘書處受理後,必須及時備錄、存檔,並向社團負責人匯報。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
(一)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桂林工學院南國風文學社執行機構委員會;
(二)本章程至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南國風文學社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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