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桂林市雁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桂林市雁山區發展和改革局(Guilin Yanshan District 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是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雁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Guilin Yanshan District 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 辦公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協調行業專項規劃的編制,指導全區各部門中長期規劃編制;組織開展全區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全區巨觀經濟運行監測、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三)貫徹國家、自治區、桂林市和雁山區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分析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建議。
(四)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建議,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統籌安排雁山區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投資項目前期經費;編報中央和自治區基本建設資金申請計畫;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編制公路、水運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協調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對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察。
(六)綜合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承擔全區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年度雁山區重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八)提出全區利用外資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編制全區利用外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全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九)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雁山區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十一)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政策,組織編制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綜合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二)擬定全區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貫徹落實雁山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十四)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