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桂林市雁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桂林市雁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Guilin Yanshan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是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雁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Guilin Yanshan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朱名武(局長) 
主要職責,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計畫方案,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食品藥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部門授權,負責全區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和股權出質登記。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開展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根據市本級與城區行政執法許可權劃分方案規定,查處涉及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經營和使用環節)、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計量、標準化、生產許可證、價格和收費、酒類流通秩序等由市本級下放的行政執法案件,查處涉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鹽、傳銷和違法直銷、不正當競爭、菸草無證經營、廣告、商標、契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登記註冊監管、無照經營等方面原市本級與城區都在辦理的執法案件,並負責對其他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各類案件進行查處。根據案件情況和工作需要,承辦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管轄的案件。
(四)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五)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配合上級部門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六)負責特種設備經營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職責許可權協助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處理落實情況。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績效考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對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
(九)負責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依許可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標準管理、質量管理、上市後風險管理、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一)在轄區內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落實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落實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職權參與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和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和標準化發展戰略,規範標準化活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五)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分析和處置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開展相關監督管理。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落實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及商標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商標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和個人開展智慧財產權、專利、地理標誌及商標申報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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