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現有國民經濟綜合、國民經濟核算、農業、農村住戶調查、城鎮住戶調查、工業交通、貿易外經、社會科技與人口、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旅遊、能源與資源環境評價等近二十個統計專業,基本涵蓋了國民經濟運行各行業的統計調查工作(基本涵蓋了國民經濟巨觀經濟運行的各方面)。全局有在職職工62人,其中:黨員41人,有研究生學歷5人,本科學歷18人,大專學歷33人,中專及高中學歷6人;科技幹部44人,具有高級職稱的6人,中級職稱的27人,初級職稱的11 人。
近年來,桂林市統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遵循《統計法》,認真履行信息、諮詢、監督職能,獲國家省部級表彰二十多項,先後榮獲“2004年全國統計系統先進集體”、“2005年全區二等功”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能
桂林市統計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實行統計監督的國家行政機關,是主管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行政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政辦[2001]136號檔案規定,我局的主要職責有11項。
(1)根據《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廣西統計監督檢查條例》、《廣西統計監督檢查條例補充規定》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規及國家統計系統的統計規章制度、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市轄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 核算 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
(2)建立健全國民經濟 核算 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準確地反映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科學地剖析巨觀經濟中各種錯綜複雜的經濟關係,並分析其發生、變化規律,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和決策依據,並對國民經濟運行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根據國家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統計標準,制定我市地方調查計畫,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3)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國家統計系統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市轄各縣(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工作,審批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組織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4)蒐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全國、全區及外市基本統計資料,並與我市進行對比研究。
(5)統計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規劃、協調全市社會經濟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我市的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6)組織、指導我市政府統計系統和部門行業統計的基本建設,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網路,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建立健全和管理我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市轄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7)根據我市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和國家統計系統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貫徹實施。
(8)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9)協助市轄各縣(區)管理縣(區)統計局 局長 、 副局長 ,協助職稱改革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我市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
(10)領導和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11)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李強(局黨組書記、 局長 ):領導和主持市統計局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 核算科。
黃明貴 (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 ) :負責農業 、農村統計及相關普查、服務業、城鎮居民收支統計方面的工作。分管農業統計科、普查中心。
傅衛華(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 ):負責社會、科技、人口統計和旅遊統計、局工會方面的工作。分管社會科技與人口統計科、旅遊統計科。
陳其文(局黨組成員):負責能源統計 、交通郵電統計、 貿易外經統計方面的工作。分管能源與資源環境評價統計科、 貿易 外經統計科。
黃林弟 (局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負責黨務、人事工作,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黨務辦公室 ,協助局長分管局 辦公室工作。
劉愛平 (局黨組成員):負責政策法規、農建扶貧支教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 法規科 。
李 琪(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負責 工業統計、綜合、核算方面的工作。分管統計科。協助局長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核算科的工作。
沙惠平 (總統計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信息化建設、婦女方面的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統計信息自動化中心 。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保密、保衛、基本建設、政務信息、工資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辦理有關行政事務。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統計人員上崗培訓考試和《統計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統一管理上級撥給的統計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工作;受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的委託,監督管理區屬統計系統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全市統計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桂林市統計信息網政務類信息上網內容的收集和組織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
草擬我市中長期統計體制和統計制度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草擬重要的統計工作檔案;負責承辦與統計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審傳貫徹和實施的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統計違法案件。審批市轄各縣(區)、各部門及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等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市以及分縣(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負責桂林市統計信息網統計類信息上網內容的收集和組織管理。
四、國民經濟核算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地區)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 核算 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 核算 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
五、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 、 能源統計 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社會科技與人口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 勞動 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農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業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畜牧、水產等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旅遊統計科
組織實施旅遊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黨務辦公室
負責局黨組和局機關黨的日常工作;草擬統計系統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工作人員。協助縣(區)管理縣(區) 統計局 正、 副 局長。負責黨員、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會、共青團和婦女等民眾團體開展工作;負責全局的紀檢監察工作,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十二、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自治區、市 統計局 制定的能源和交通郵電統計報表制度;制定能源與交通郵電統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蒐集、整理、 核算 、編制全社會能源消費年報和定期報表,提供全市年度和季度的節能降耗資料;開展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統計調查;開展對全市節能降耗情況的監測評價和分析研究;協調、指導縣區能源與資源環境統計工作等;對能源交通郵電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
十三、統計信息自動化中心
負責組織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統計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規劃、管理維護及套用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統計調查數據處理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及安全保障系統;負責組織全市統計系統的信息技術套用與技術開發工作,指導全市統計自動化系統業務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
十四、普查中心
定期進行人口、第三產業、 工業 、基本單位和 農業 等五項普查;進行臨時性普查工作;負責 城鎮住戶調查 、服務業綜合統計;負責實施經常性基本單位統計調查及其名錄庫的維護和更新工作;負責交由事業單位承擔的有關社會經濟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承辦國家 統計局普查中心 、自治區 統計局普查中心 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