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疊彩區司法局

桂林市疊彩區司法局

桂林市疊彩區司法局是桂林市疊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疊彩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47號5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自治區、市政府立法部門交辦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三)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查、解釋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協調鄉(街道)、部門之間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組織區本級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呈報市政府備案事宜。
(五)負責對區政府擬出台的規範性檔案以及需要區政府批准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辦理鄉(街道)、區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鄉(街道)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政府法律事務工作。
(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直部門和鄉(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七)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辦理(包括確定承辦單位)區政府的行政應訴案件;負責辦理(包括確定承辦單位)因不服區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市政府申請複議案件的答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八)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指導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督導普法責任制的落實,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九)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本轄區內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調解、處理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並負責政府交辦的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案件調解、處理的具體工作和對大河鄉的“三大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
(十二)負責本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三)負責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司法所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陳艷玲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呂孝功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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