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成立於一九八五年二月(原名曾為桂林市征地拆遷辦公室、桂林市房屋拆遷辦公室)內設人事秘書科、綜合業務科、城鎮拆遷管理科、法規科、農房拆遷管理科等5個科室,核定編制20名,在職在編人員20名,為財政全額撥款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桂林市人民政府領導。是桂林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承擔著桂林市城區房屋拆遷行政許可的審批、拆遷糾紛的調解、負責拆遷監督管理、行政裁決和指導市轄十二縣的房屋拆遷管理以及受理房屋拆遷信訪、行政複議等工作。

主要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二、負責《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審批和發布房屋拆遷公告以及辦理拆遷延期;
三、負責拆遷項目的監督管理和對拆遷當事人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四、負責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對拆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對房屋拆遷中介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七、指導市轄十二縣的房屋拆遷管理以及受理房屋拆遷信訪、行政複議等工作。

領導信息

莫小雲主任: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秘書科工作。
韋克武副主任:分管城鎮拆遷管理科、法規科工作,負責綜治、安全保衛和工會工作,聯繫指導市轄十二縣拆遷管理工作。
李連勝副主任:分管綜合業務科、農房拆遷管理科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效能建設、辦公室清潔衛生、農建扶貧工作。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科
負責辦公室行政、人事、文秘、勞資、財務、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管理和拆遷統計工作;協調辦公室日常工作。
綜合業務科
負責全市房屋拆遷項目行政許可的審核和發證工作;協調、監督管理拆遷評估機構和拆遷公司;協助法規科對拆遷上崗人員進行培訓和查處違法拆遷。
城鎮拆遷管理科
負責全市國有土地房屋拆遷項目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拆遷項目的信訪處理和聽證調解、裁決工作;負責拆遷補償安置資金髮放審核和監督管理拆除房屋的施工安全、清潔衛生工作以及拆遷項目合格驗收工作;協助法規科辦理拆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農房拆遷管理科
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土地房屋拆遷項目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拆遷項目的信訪處理和聽證調解、裁決工作;負責拆遷補償安置資金髮放審核、監督管理拆除房屋的施工安全、清潔衛生工作和拆遷項目合格驗收工作;協助法規科辦理拆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法規科
負責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宣傳輔導;負責拆遷上崗人員培訓和查處違法拆遷;負責房屋拆遷中申請產權確認的受理牽頭工作;負責拆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拆遷遺留問題的信訪工作;協助城鎮拆遷管理科和農房拆遷管理科辦理拆遷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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