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隸屬桂林市公安局,屬桂林市公安局二層機構,副處級直屬機構;編制性質為公安行政編制,所有編制均在桂林市公安局編制之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外文名: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of Guili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規章、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發展戰略。
(二)指導和參與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法,指揮疏導交通,維護全市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負責全市的機動車的登記管理、牌證發放;負責機動車輛駕駛人的資格審查、考試發證和日常管理;負責對全市機動車駕駛人的各類資料的建檔保管、登記統計及分類上報工作。
(四)組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以及特大、疑難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工作;指導基層交通安全組織建設和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五)組織指導全市公安交警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督查和協助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六)組織對支隊經費的收、支預算、使用、分配以及裝備器材規劃、訂購、配發及被服管理、發放等;負責支隊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支隊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研究、規劃和組織推廣、套用。
(八)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工作和公路上的綜合執法;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內設有人事教育科、辦公室、計財科、宣教科、非車所、法制大隊、交通管理指揮中心、設施工程大隊、秩序大隊、高速公路巡邏指導科、科研所、信通技術保障科、督察大隊、事故處理大隊、交通肇事逃逸查緝科、車管所、交通安全教育學校、象山大隊、秀峰大隊、疊彩大隊、七星大隊、雁山大隊、機場路大隊、特勤大隊、高速公路繞城大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隊、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隊,共30個正科級科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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