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東縣民政局

桂東縣民政局: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東縣民政局
  • 職責: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
  • 局長:李飛雄
  • 副局長:黃建雄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事指南,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桂東民政桂東民政
(一)制定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縣民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監督管理上級民政部門委託代管的其它社團;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的行政複議工作。
(三)負責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申報和褒揚革命烈士;負責優撫對象傷亡撫恤工作;審核呈報全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評殘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承辦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休士官、復員幹部碑婆祝、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殼犁作和復員軍隊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與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
(六)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濟工作。組織檢查、統計和發布災情;申報、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管理、指導救災物質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中、省、市下撥的和縣級的保障資金;審批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等活動;指導監督鄉(鎮)低保資金的管理使用。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指導村(居)委會幹部的培訓工作,推動村(居)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
(九)主管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制定並監督實施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十)主管行政區劃地名工作,負責組織地名管理法規的實施。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鄉鎮及以上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本行政區內 的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與周邊地區以及跨縣(市、區)的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十一)承辦規定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等事項,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十二)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協調船兵主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障政策;負責新辦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和報批;指導和監督社會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擬定福利彩票發行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監督全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負責實施才主全國家有關殯葬改革法律、法規,推進殯葬改革。
(十五)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兒童收養的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十六)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負責全縣革命老區的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考核、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
(二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飛雄: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縣民政局黨政全面工作。兼縣慈善總會秘書長。
黃建雄: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檔付潤己記管理、黨務、農村建整扶貧、新農村建設和“雙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婚姻登記中心。
鄧智靈: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管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殯葬改革和管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 活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殯葬管理所,聯繫全縣民政系統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劉巧玉: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臨時救濟、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管理、流浪乞討救助、福利彩票和農保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縣流浪乞計人員救助管理站、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郭立新: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主管計畫財務、雙擁、優待撫恤、退伍安置、機關安全晚踏廈保衛和光榮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優撫股,聯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羅雲軍:黨寒嘗鞏匪組成員
主管老區開發、人事、政工、老齡老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組織、老區辦,兼辦公室主任。
李振剛: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負責機關工會工作,主管救災、慈善、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福利中心建設、招商引資、爭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傳、統戰、救災股、縣社會福利中心,聯繫青年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業務性檔案的核稿工作;負責綜合性民政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審核地名命名、更名,規範地名標誌設定。負責本縣村(居)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行政區劃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優撫股
負責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革命傷殘軍員、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和軍烈屬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申報和褒揚革命烈士;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優撫法規的實施;負責軍隊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承擔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救災救濟股
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上報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接收國內外的救災捐贈;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開展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基政股
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協調社區建設和服務工作;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和地方法規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辦事指南

婚姻登記
來源: 湖南郴州桂東民政
一、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二、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補領、補辦離婚登記應當出具證件、證明材料和離婚登記所需證件和證明材料相同。

補領結婚證明需到原辦理機關出示婚姻證明由本人或認可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前來辦理(當事人委託辦理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受委託人本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四、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定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五、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式分為:

(一)受理申請。

(二)審查詢問。

(三)辦理登記。

(四)頒發證書。

六、收費標準:結婚登記工本費9元、離婚登記工本費9元。

七、婚姻登記機關職責:

(一)辦理婚姻登記。

(二)補發婚姻證件。

(三)出具婚姻登記證明。

(四)撤銷受脅迫婚姻。

(五)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八、婚姻登記員職責:

(一)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

(二)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證書的條件。

(三)簽發和頒發婚姻證書。

九、辦事地址:

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桂東縣城關鎮汝桂路19號)

諮詢聯繫電話:

十、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時)
14.30—17.30 (冬令)

地理位置

地址:汝桂路19號
桂東縣民政局
(十九)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
(二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飛雄: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縣民政局黨政全面工作。兼縣慈善總會秘書長。
黃建雄: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記管理、黨務、農村建整扶貧、新農村建設和“雙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婚姻登記中心。
鄧智靈: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管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殯葬改革和管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 活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殯葬管理所,聯繫全縣民政系統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劉巧玉: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臨時救濟、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管理、流浪乞討救助、福利彩票和農保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縣流浪乞計人員救助管理站、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郭立新: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主管計畫財務、雙擁、優待撫恤、退伍安置、機關安全保衛和光榮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優撫股,聯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羅雲軍:黨組成員
主管老區開發、人事、政工、老齡老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組織、老區辦,兼辦公室主任。
李振剛: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負責機關工會工作,主管救災、慈善、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福利中心建設、招商引資、爭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傳、統戰、救災股、縣社會福利中心,聯繫青年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業務性檔案的核稿工作;負責綜合性民政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審核地名命名、更名,規範地名標誌設定。負責本縣村(居)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行政區劃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優撫股
負責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革命傷殘軍員、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和軍烈屬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申報和褒揚革命烈士;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優撫法規的實施;負責軍隊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承擔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救災救濟股
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上報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接收國內外的救災捐贈;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開展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基政股
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協調社區建設和服務工作;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和地方法規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辦事指南

婚姻登記
來源: 湖南郴州桂東民政
一、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二、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補領、補辦離婚登記應當出具證件、證明材料和離婚登記所需證件和證明材料相同。

補領結婚證明需到原辦理機關出示婚姻證明由本人或認可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前來辦理(當事人委託辦理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受委託人本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四、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定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五、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式分為:

(一)受理申請。

(二)審查詢問。

(三)辦理登記。

(四)頒發證書。

六、收費標準:結婚登記工本費9元、離婚登記工本費9元。

七、婚姻登記機關職責:

(一)辦理婚姻登記。

(二)補發婚姻證件。

(三)出具婚姻登記證明。

(四)撤銷受脅迫婚姻。

(五)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八、婚姻登記員職責:

(一)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

(二)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證書的條件。

(三)簽發和頒發婚姻證書。

九、辦事地址:

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桂東縣城關鎮汝桂路19號)

諮詢聯繫電話:

十、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時)
14.30—17.30 (冬令)

地理位置

地址:汝桂路19號
桂東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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